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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1 / 4)
        鸣远在大学申请了助学贷款,没有让姐夫和家里供自己的学费。只是生活费还是要家里给。在学校他也做勤工俭学,给学校的宣传部做事——挂横幅。这需要爬上高高的柱子,正好是他的强项。某某领导来了,要挂横幅。举办某某活动,要挂横幅。地震了,更要挂横幅。

        “你的英语六六六六六级过了吗?”鸣远问同学朱演明,他又口吃了。朱演明叫他说话不要怕,他又不会吃了他,他以前小时候也口吃。鸣远尴尬极了,他又陷入了对口吃的沉思。

        在大学期间他就一直在寻找解决说话结巴问题的办法。他在网上搜索,知道了“结巴”的另一个文雅的名字——“口吃”。他逛了口吃论坛、贴吧,知道了像他这样的人全国还有千万人,包括一些名人。

        网上找到的方法有发音法,气息法,以及无为而治的心理方法等等,他开始尝试各种方法。但是每当他以为找到了根治的方法而沾沾自喜时,突如其来的一次打击总是把他打回原形,积累的自信被无情粉碎。他失了魂似的,回到起点,重新审视方法,废寝忘食,直到找到新的自己认可的方法当做依靠。

        老乡可能是在外求学的人的一种依靠。

        鸣远得知同院系的通信班有一位女生是他老乡,心想去认识。他在校内网上找到她,加她为好友,关注她的新鲜事。他看她发到网上的照片,一眼就知道她是他喜欢的类型:纯净、阳光、气质。她还是巨蟹座,跟他是绝配。但很久他们没有真正的见过面,他们只是偶尔在网上留言或者手机短信交流。

        女孩叫饶莘。

        从网上知道,饶莘喜欢顾城。受她影响,鸣远也看一些他的诗。这之前,鸣远是不屑读这些现代诗的,觉得大多是哗众取宠无病呻吟,但看过顾城的诗后,他觉得他的诗确实与众不同,充满童真的想象。他写了一些读后感给她,里面故意显弄一些幽默感。

        她说写诗是很难的,需要一瞬间的灵感。

        他说顾城那么帅,你一定也是外貌协会的。他还跟她说他正在看《平凡的世界》,很不错的书。

        上大课时,每当看到她与同伴一起微笑的走进教室,他都会像触电一般,突然有了精神。

        她的学习比较好,在大二进入了培优班。而鸣远的学习则不太好,很多课程的成绩只有6、7十。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她。

        一次院系的篮球赛。他看到了她,穿着红黑色的衣服,在为她们班的男生加油。他虽然也报了名,但是只是打酱油的替补。比赛完后,他给她打了第一次电话。他激动的说他在篮球场看到她了。她问他有没有上去打球,他说没有。

        她喜欢打羽毛球。鸣远觉得打羽毛球的女生都有种特别的优雅动人的气质。年级羽毛球赛,他透过人群,痴痴的看着她打羽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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