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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章 他和她的故事 (1 / 3)
在三十年前,还是个少女的刘雪喜欢上一个人,显而易见的,年级第一和年级第二在一起是可以理解的事情,毕竟天才们总有自己独特的共同语言。唯一让大家操心的是,在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周缘之后,她的成绩有些滑落,不过对于一个一心想要考师范的女孩来说已经足够了。
故事的最后,少女考上了师范如愿当了个老师,少年带着少女的牵挂继续深造,学成回乡,和已经长大的女孩拜了天地,这是个很美好的青春恋爱故事,只可惜透支了青春之后的美好。
结婚后,两人的思想分歧逐渐扩大,周缘在现代都市里学到的一切让他和这个被刘雪津津乐道的小城显得格格不入,他开始厌恶它,然后是她。他对那个执意为了爱情回到小城的自己深恶痛绝,这个城市配不上他,她也配不上他。
她不懂他的公式,不懂他的定理,不懂他的计算,在她眼里这不过是一团数字;他不懂她的八卦,不懂她的热情,不懂她的韩剧,在他眼里这不过是一些废话。然后分歧越来越大,直到他遇见了庄晓。
庄晓是个漂亮且聪明的女人,不是狐媚子的那种漂亮,却是狐狸的那种聪明,所以她和周缘很聊得来。从拉格朗日定理到莱布尼兹公式,从《浮士德》到《追忆似水流年》,她的观点都和周缘不谋而合并且相互碰撞,然后这种碰撞转向感情乃至身体。
周缘在庄晓身上找到了爱情与人生的意义,她改变了他对小城的看法,他开始感谢小城让他遇见了她,随之而变的是他对刘雪态度的改变,欣喜的刘雪以为是她学习都市知识得到的回报,直到她看见手挽手去江边的周缘与庄晓。
回到家里的刘雪装作无事,反而有意泄露周缘庄晓的风言风语,在那个街坊领居都知道这件事的寒假,她在夜晚把两人约来家中,谁也没有想到,这个柔弱的女子会在茶水里下毒。
在拿刀剥开周缘的身体时,刘雪突然很庆幸他们没有要孩子,她冷静地处理现场,冷静地把庄晓切块,冷静地用针线把周缘的皮缝成一本日记,然后她拿出家里唯一的行李箱把尸体装块沉入河底。
第二天的时候,街坊邻居们都知道了周缘和庄晓私奔的事,他们一边安慰悲痛欲绝的刘雪,一边大骂周缘负心汉、庄晓狐狸精,从那时起,刘雪就变得神神叨叨的,还多了一个记日记的习惯,没有人知道她写的是什么,只知道她用的笔是从屠户那讨来的猪骨头做成的,大概也有几分想把那对狗男女挫骨扬灰的意思在里面。
日记记完的时候,刘雪找了把水果刀抵在胸口在客厅对着地上倒了下去,被发现已经是十几天后了,没人注意到,屋子里少了一本日记和一杆骨笔。
日记是周缘的人皮日记,骨笔是庄晓的肋骨骨笔。
这个普通的小城里普通的女人为情所杀的普通故事,街坊邻居们聊了几天也就散了,只剩下楼里时不时传来的哭声还在继续为人津津乐道。
再后来,就多了一栋闹鬼的楼和一个不许别人碰自己日记的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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