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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李云霄从军去了 (1 / 4)
陆文君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对于李大壮来说,从军可能是唯一能出人头地的机会。何况,李家大郎和他大哥都在军中,如果能遇到也可以有个照拂。不过,这种机会应该很渺茫,如果大哥还活着,也不会突然跟家里断了联系。
李大壮最终还是决定离开,变卖了家里的房屋和田产。一共得了15两银子,加上陆文君送的15两,军中打点应该够了。
临别之前,陆文君雇了两马车,把他送到十八里铺的征兵处。
“大壮,换个名字吧。”
“你读书多,给我想一个。”
“祝你以后鲤鱼化龙,冲上云霄。叫李云霄怎么样?”
“好,我以后就叫李云霄。希望咱们兄弟以后还能相见。”
李云霄给了陆文君一个拥抱,转身走进了征兵处。这个世界有俗话,一朝入军门,生死自天定,死则马革裹尸,生则金甲披身。战场残酷如斯,生死富贵全在自己的一身本事和运势。活下来就是必会有所成就。
李云霄进了军门,后事如何暂且按下不表。陆文君也该回他的文路。但都有共同的目标——为李家夫妇复仇。
回到小汤县,陆文君履行了他的承诺。用20两银子把祖宅买了回来,带着小月搬回去住。原本主人是不想卖的,但迫于周县令的压力,不得不出手。
陆文君从来没有见过周县令,倒是很佩服他的处事原则。陆文君代表着大儒子弟,锦鲤卫身后是长公主府。这双方他都惹不起,但一系列事件结束后,哪一方都没有得罪。明哲保身的官场功夫炉火纯青。
陆家祖宅并不大,只有两进两出。上任主人打理的很不错,房屋也经过多次修缮。小月搬进来后,儿时的记忆用上心头,心情好多了。只是眉宇间还有一丝青气。
不管她乐不乐意,陆文君还是找了个教书先生教她读书写字。陆家早晚是要振兴的,作为陆家的小姐,绝对不能是个大字不识的傻丫头。
原本陆文君以为日子已经平静了下来,可以安心下来,应付一个月后的县考。但没想到,李厚德之死还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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