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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得来全不费工夫 (4 / 4)
随着前来交易的人越来越多,马克西发现这些原住民也不全是傻子,他们中有些人对端着火枪的陆战队和水手,投以警惕的目光,并竭力远离这些手持火枪的士兵和水手。
猎鹿人最近也没回去,马克西也学会了几个原住民的词语。
至少吃饭喝酒什么的是学会了,至于更复杂的,他还没学会,也没心思学,他倒是更想让这些哈斯巴人,学学他们巴隆王朝的语言。
猎鹿人有名字,他叫呼斯,这几天跟着马克西厮混,着实开了些眼界,马克西甚至带他到军舰上逛了一圈。
呼斯对军舰上的大炮非常感兴趣,摸了又摸,看了又看。
马克西非常感谢呼斯带了他的族人,决定送给呼斯一个礼物,但是想来想去也没什么好送的,总不能送他一门大炮吧。
结果呼斯和马克西一起去打了一次猎之后,就对火枪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马克西的舰队使用的火枪,叫做狗锁式火枪,跟大夏帝国的乙一式火枪性能差不多,也是燧发枪,这种火枪是一个巴隆王朝的锁匠研究出来的,在巴隆王朝已经流行了十六七年了。
塞雷斯亲王殿下的远征军也有装备,不过数量不多,主要原因是塞雷斯觉得这东西比火绳枪贵,自己麾下那些从各个被征服国家招募来的炮灰,怎么配用这种先进武器。
马克西给火枪装弹,然后交给呼斯,手把手的教他如何射击,呼斯在开了一枪之后,大呼小叫,一个劲儿的竖大拇指。
马克西笑了笑,看来竖大拇指这个动作,在全世界都是通用的,不过现在自己还没有探索到全世界,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
马克西决定了,他要送一支火枪给呼斯,因为这家伙真的很厉害,很有天赋,第一次射击,就打中了二十米外的一支野兔,铅弹正中野兔的脑袋,看来今天可以试试碳烤野兔了。
北方的秋天总是很短暂,九月中旬马克西亲王抵达呼斯浑河河口时,天气逐渐转凉,河口上游的哈斯巴人,都在忙于收割田地里的庄稼。
自从八年前的那场大败之后,新王夏无忌就开始致力于沿着呼斯浑河两岸向东北方向发展,大量原本住在圣水湖附近的哈斯巴人,在夏无忌的命令下,拖家带口的沿着河流迁徙,每隔十几二十里,就建立一个定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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