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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变法之暴乱 (1 / 5)
春耕大典结束,接下来便是推出新的土地法令——没收私吞田地,重新丈量划分。
朱明带着文武百官,跟随钱龙锡的脚步来到了皇庄东北方向的一片土地上。
这一大片土地,经过探查,一共一万三千余亩。
这里原本属于新开垦的民田,却在户部的土地薄上赫然写着京师有名的大地主朱一知的名号。
明厂经过详细的调查,这片土地是朱一知强行侵占的农田,通过某种方法,让其变成了朱一知的私人财产。
明朝之亡,亡于何故?
普遍认为是吏治腐败、外族入侵和农民起义,诚然这些都是重要原因,但诱发这些的根本原因却是土地兼并。
明朝的土地兼并可以说达到了历史上的最高潮,大量土地被皇帝以恩赏的形式赐予皇室或大臣,在地方有钱的官绅又千方百计的通过各种手段吞并土地。
最突出的就是藩王占田。
万历时,福王封藩河南,明神宗一次就赐给他田地二百万亩,河南土地不够,“并取山东、湖广田益之”。
天启时,明熹宗下令拨给桂、惠、瑞三王和遂平、宁国二公主的庄田,少者七八十万亩,多者三百万亩。
各州县已至无田可拨,于是勒令各地人民分摊银租,叫作“无地之租”。这种情况,真是前所未有的“讽刺”。
在四川,一个普通的地主就占有几十家佃户。
在浙江和福建,有田的农民仅占十分之一,大多数农民都是无田的赤民,不得不为地主做长工、做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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