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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惊艳了时光,我独自温柔岁月
后来你走了,我没有挽留,舔舐着伤口在黑白的视角里,慢慢习惯着孤独。后来,我们背井离乡,离开那个伤心的地方,等着时间不波澜,再念不悲欢的时候,我们回归了那个地方。
我又没有跟你说过,我是一个气管炎,这不代表我怕她,只是不想她说话声太大,你好奇的问我,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呐,我摇着头对你说,登不爱了再结吧。一首民谣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初听矛盾,不识曲中意,再听无笑颜,已然曲终人。
人间忽晚,山河以秋,之闻新人笑,哪闻旧人归。这句话的意思是,你想那个他了吗。张爱玲曾写下,一生注定会遇见两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我说如果没有惊艳到谁的话,那就试着去温暖岁月吧。这句话的全篇是苏剧写的。大概的内容是
生活在艺术里的人,想象永远比现实多一点点,也像别人一样一起喝酒聊天看电影,爱情或友情不需要辩解,或许本就不是爱情。爱情来也快去也快,他们之间,是一种习惯,莱斯要离开了,他喃喃的问劳斯会不会想他,劳斯心中一颤:早知道他要走的,只是真的要走的时候,心里忽然有了难言得苦楚,像是生长得花要被连根拔起。只不过,五年的风雨一起走过了,就算以后劳斯有了劳斯的生活,莱斯有了莱斯的世界。记忆深处那份习惯着的气味。却成了唯一岁月带不走的东西。此去经年,两个少年,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对他们那盛大的爱的感叹和赞美。惊艳,温柔。时光的长河流过也是一样,岁月之后也不变的永恒的爱。
我们都知道那个惊艳的会走,也都明白走时的痛苦,但我们无法避开,正如太宰治的《人间失格》所写到日日重复同样的事,遵循着与昨日相同的惯例,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自然不会有心痛的来袭。面对阻碍着前进的绊脚石,蟾蜍,会绕路而行。你来时携风带雨,我避无可避,你走时乱了四季,我久病难医。我想说的是,你来时携风带雨,我顶风冒雨去接你,你走时乱了四季,我绝不回头,挽留你,没有礼貌但出于素养,以及高贵的人格。我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却又不想让你知道我过得不好。所以再见面时,我的仓促,还有你的平静,都是最好印证。我没有准备好面对未来,也没有放弃再爱一个人只是我们再也不会因为彼此感到心痛了吧。
曾经以为贫穷是指饥饿,衣不附体,现在以为,贫穷是指孤独,与无人问津,但我们摆脱了生活的压力后,我们开始变得,固执起来,更多的是精神的贫瘠,让我们活的更加痛苦,步入了人前潇洒人后落寞的年纪。心里没有爱人,抬头只有自己。每一天都在痛苦中挣扎徘徊,渴望一段感情开始,也害怕再受伤害。逐渐的习惯了一个人的日子。
习惯真的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我们习惯在黑暗中摸索,逐渐对光明失去了信心,也就在无边的痛苦中,囿于自我。但光明总是会在前方,我们总是得去抱着赤诚的心往前走。晚安祝你们好梦。陌生人你在找文案吗?送你一句话吧:我喜欢林间山里的路,喜欢随浪而涌的鲸,喜欢每天一眼见到你,可是,鹿见我,消失从林,我见鲸也是退潮中的匆匆一瞥,我见你,而今也只是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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