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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桃花园一战 (3 / 4)
猛然间一念的嘴角流出一丝血迹,就在此时剑一的剑动了,他想起了少年的一剑,全神贯注的一剑,于是乎他在此关头挥出了这一剑。
这一剑所向披靡,这一剑雷霆万钧,这一剑快如闪电。只是,他无法控制,无法收尾,无法想象。
剑就要砍下一念的头,剑一并不想他死,于是在最后松开了那把剑,可剑并不会因此停下,而是径直刺向一念的喉。
一念在嘴角流血的时候就知道大事不妙,死亡的威胁让他变了,求生欲让他狰狞起来。就在剑离他的喉一寸的时候,他的脸通红,红到脖颈,他的手就这么抓住了这把剑。
他的手不是铁做的,毫无疑问流出血,只是流出血并不能阻止一剑封喉,可是剑就这么停了,因为白骨的抓力。
没错,剑几乎要断了他的手骨。
他并没有感觉到疼,因为他在笑,狞笑,狂笑,仿佛变了个人,不再温文尔雅。
剑一知道,他疯了!他说过,陈一念是陈疯子不是陈傻子。
他用舌头舔着剑上的鲜血,“啊!多么美味的味道啊!”
“哈哈哈!我们再来!让我尝尝你的血是什么味道的。”他甚至没有理会受伤的手,疯狂地逼近剑一,拳拳到肉,拳打脚踢。这武功路数与刚刚完全不同,一时间剑一唯有堪堪抵挡,化整为零。
你如果适应了一个人的路数,你对战起来就越来越舒服,甚至是找到规律一举击破。然而,若是他突然换了路数,那必然手忙脚乱。
此时剑一就是这样,你来我往三十回,竟只能防御,找不到反击的时机。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三十回合后,一念已不再是越战越勇,反而是剑一让其单手也能气定神闲。
疯子是不会考虑节省体力或是所谓的以智取胜,脑子里只有一力降十会,严格来说是失去了脑子。你能从他的红肿的眼睛瞧得疯狂,若你也只知硬碰硬不信邪,那么你不是命没了就是也疯了。
若你习得武当的以柔克刚,那这样的疯子在你看便是秋后的蚂蚱,蹦达不了几天。
剑一恰好懂得以柔克刚,因为他恰好有个朋友,那个朋友恰好是武当无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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