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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2 / 3)
甘甜的清水!
他们已经好久没有喝过水了,身后那群鞑子铁骑远远的坠了他们十多天之后终于被他们甩开了,将士们无力下马都是滚下马鞍然后狠狠的摔倒在地,再一步步爬到水坑边的。
这支部队是唯一一支仍活跃在大江以北的朝廷部队,他们的人数只有五千人,五千人,五千匹马,就这样一支军队,却有着辉煌的战绩,在朝廷都已不复存在的时候,他们扛起了光复汉人天下的大旗。
没有支援,因为最近的一支大燕部队在距离他们数千里远的淮阴城尚难自保,同样也没有辎重粮草的支持,他们这一路不是靠劫杀鞑子部队的战利品就是靠老百姓接济。
但就是这样的一支部队已经在北地四处作战十年之久,十年了,他们没有一天不在战斗,身边的弟兄死了一个又一个,新加入了一个又一个,五千人,从没有南逃一步!
他们虽然像乞丐一样苟活,但永远穿着那一身象征着荣耀的白袍,银甲白马,铁弓长枪,江南人士叫他们,白袍军,鞑子化用了江南才子曹弈的诗,叫他们千军万马避白袍……
公孙庆,这支部队的最高将领,十年的转战生涯让他从一个意气风发英姿飒爽的玉面小将变成了现在这样,满脸的络腮胡子,双眼通红,满面都是沧桑风尘,锐利如剑的双眼扫视这四周,时刻都在警惕着地形地貌军情战士的情况,十年里的游击生涯让他养成了这样的习惯,踏错一步,就可能是万丈深渊。
他死不要紧,甚至他的弟兄们都死了都不要紧,可白袍军不能死,只有还有一只大燕的部队仍在战斗,只要还有一个大燕的士兵还在北地坚持,那大燕就不算亡,老百姓们就还有盼头,就还知道有人在为光复北地而战斗!
公孙庆眯了眯眼,他想起了十年前,十年前自己还只是一个文弱的公子哥,靠着祖宗余荫当了个北城兵马司指挥使,屁大点的小官,成天浑浑噩噩的耗日子,点卯,当值,下衙,去窑子,喝酒,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也没觉得哪不对,身边的同僚也大多如此,可能这样醉生梦死一辈子也就过去了吧。
直到那天北京城的战火烧到了他的府衙,他惊慌失措的准备逃,可他竟然不知道要逃去哪,逃出去干什么,他领着自己手下几百个五城兵马司的孬兵惊慌失措的在城里乱窜,见到鞑子兵就跑,有的选择了跪下磕头,那个叫阿克敦的鞑子将领狂笑着把他们的脑袋砍了下来。
公孙庆像个惊弓之鸟一样四处乱窜,他不想死,也不想投降,他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一想到跪在地上投降就心里发堵,可能是从小他爹给他的那些书里一直在教他的“忠孝节义”?
他只能跑,身边的士兵一个个在减少,其中一个提议躲起来,他们夺门而入了一个民户,民户只有三个女人,那个年长的像母亲的正提着菜刀惊慌的看向他们,见他们穿着燕军军服,又赶忙招呼他们躲进柴垛里面。
然后公孙庆看到了他为之懊悔了一辈子的事,他们瑟缩发抖的躲在柴垛里大气不敢出,亲眼看着一个鞑子踹门而入,那女子惊慌的想要用菜刀砍他,被他一脚踹到在地,一群鞑子乌压压涌进来,狂笑着大吼着。
而他们只能瑟瑟发抖的看着,看着他们的救命恩人,看着他们的同胞,看着本应该被他们保护的百姓,看着她们被十几个大汉糟蹋,连两个十岁左右的孩子都没放过,她们的哭喊声和鞑子的狂笑声涌进公孙庆的大脑,他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他们轻轻扳开柴垛,那三个女子下体流着血被刀插在墙上悬挂着,他们怒了,出人意外的格外愤怒,愤怒让他们忘记了恐惧,愤怒让他们失去了理智,几十个原本最让人看不起的,只会收保护费过日子的五城兵马司的孬兵冲上了街道,四处追杀鞑子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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