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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转】中国醒来——我辈才是最卑劣的人! (4 / 10)
★酷刑
以前我认为中国人善使酷刑,杀人的刑罚五花八门。但是我错了。现在我才知道:把世界历史的残忍,说成是中国历史上独有特色的残忍,再论证中国文化是劣等文化。这种人类似白痴。
中国最可怕的刑法莫过于‘凌迟‘,就是用小刀在人的身体上一点点的削割皮肉,然后在人的心脏上补上一刀。而在‘文明‘的欧洲,罗马教廷对人施以剐刑不是用刀,而是用钝器——-牡蛎壳。在行刑以前先砍去手脚,而在行刑以后他们是不会在心脏上补一刀的,人会自己慢慢的挣扎死去。(一个希腊女几何学家曾受此刑)而在法国,是用融化的铅水一点一滴的淋在人的身体上,然后用钳子一块一块的把皮肉夹下来。当然,在施刑之前,人的身体还要撒一层生石灰。至于挖眼睛,割耳朵,五马分尸,点天灯等酷刑,在欧洲历史上,特别是在德国土瓦本农民起义被镇压的的时候,更是屡见不鲜。
更让我哭笑不得的是,三十年战争期间,欧洲人发明了一种‘痒刑‘,即在罪犯的脚心上涂抹蜂蜜和食盐,让羊来舔食,以致于罪犯活活笑死,真是‘聪明‘绝顶的创造!许云峰曾在渣滓洞被亲美的**军官威胁:‘你能抗的过美国人发明的上百种刑罚吗?‘看来欧洲人都酷刑的研究,一直延续到现代社会,仍是孜孜不倦。即在越南战争的实际记录中,美国的各种酷刑也都是现代化的,那也叫进步吧。
★禁锢
以前,我以为中国人禁锢思想,摧残文化,比如八股文的盛行,**的出现。现在我知道,中国在禁锢思想方面和欧洲人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
公元五世纪,君士坦丁大帝宣布天主教为国教。此后至十七世纪前后,1200年间,欧洲不允许印刷(这等于掐断了文化的根源),不允许进行‘异端‘的科学研究,不许进行宗教上的辩论,更不允许在文化,艺术上有‘异端‘的创作。在西班牙,争论圣经的人,男的活埋,女的活活烧死。在德国加上一条:异端被处决后,财产归告密者所有。而在法国,17世纪初期,如果你胆敢手持一张有印刷字体的纸张,就会被**。德意志的反异端法和宗教裁判所闻名欧洲,列国也纷纷效法。好容易到了马丁。路德实施宗教改革,而日内瓦‘教皇’加尔文仍不允许唱歌,跳舞,做游戏,穿漂亮的衣服,仍旧禁止音乐,并且残酷的镇压再洗礼派。祖祖辈辈信奉天主教的欧洲人民却不能看圣经,这是一个极端奇怪的现象,因为圣经只能用希伯莱和古希腊两种文字抄写成书,即使看也看不懂,直到宗教改革,欧洲的老百姓才第一次看到用自己民族文字书写的圣经,这样禁锢思想破坏文化的的民族,难怪面对黑死病的流行而束手无策,难怪文盲遍地,以至于创立医学仅有200多年的历史。
中国有焚书坑儒,欧洲可谓无书可焚,无儒可坑。
中国,我想法家和儒家是不会发生械斗的,而陆王与程朱两派理学的斗争,也仅限于辩论的范围而已,最多纠集点儒生狠狠吵一架。虽然中国多宗教,多信仰,但是宗教战争是没有的,中国什么样的宗教,也不至于动辄以教义为依据,对人民横加死刑。
死刑!死刑!死刑!欧洲莫名其妙的设立了很多死刑的名目。
胡斯和哲罗姆因反对教会的盘剥被处以死刑,布鲁诺因赞成哥白尼的学说被处以死刑,托马斯。莫尔因拒绝承认英王为宗教领袖被处以死刑(开始打算把他内脏被掏出烤熟后喂给畜生),而塞尔维特因为在血液循环上有一点新的发现,居然被宗教改革家加尔文活活烤死。
康帕内拉因为撰写一部《太阳城》被监禁了27年,有功于国,在战争中献出一条手臂的的塞万提斯因得罪教会,被剥夺教籍,失去工作的权利,最后悲惨的死在贫民窟!至于拉伯雷,他是侥幸从暴徒手中逃脱的,协助他发行《巨人传》的好友却死于乱棍之下!连米开朗哲罗都因为在《末日的审判》中有了‘异端‘的创造倾向,而险些被教会起诉……
上古的时候,欧洲人就杀害了柏拉图,苏格拉底和伊索,中世纪的时候更是变本加厉的残害文明精英。欧洲文明,你有为你撒播种子的农夫,但是你有土壤吗?若说是生长壮大,也是在几百年以后。而在这之前,你要经受过多少次的焚烧,毁坏和灭绝啊!中国的八股文,设立的时间最多只有600年,而欧洲的宗教极端统治是1200年,若说和他们比较摧残文明,禁锢思想的能耐,这一点我们东方人只好服输。因为倘若李时珍,徐光启,曹雪芹,祖冲之,李白,杜甫,马均,孙思邈这样的人在欧洲,恐怕已经死了几百次了,更不要说《水浒》的作者施耐庵!
★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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