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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风云聚会 第二十七章 莎莎倾心 (5 / 5)
“不过……”雷厉行眼睛微眯,道:“雷宝宝虽说脑子驽钝,但也不是白白让人当枪使的……这笔账先记着,迟早要让那小王八蛋还!”
“是!”
雷厉行拄着拐杖一步一步往自己房间走。
哼!好一个六皇子,手段不简单嘛!就知道你这小王八蛋不可能是个白吃干饭的角色!
……
……
顾莎莎在经过一番梳洗打扮之后,按照秋落月的吩咐,在秋月儿的陪同之下,便到了白月阁与路戬答谢。路戬自是觉得这些事儿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对于美人的殷切目光,自己是浑身不自在。
以前在北地多好啊,救人就救人,杀人就杀人,直来直去的,大家都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顾莎莎又是行礼,又是敬酒的,搞得路戬都有些扭捏。秋落月看见自己儿子这一幅局促模样,倒是不禁哑然一笑。在这方面,殇儿可比他师父差远了。
不过……以前却也从未见莎莎有过这般模样,这般眼神,看来今日这一遭英雄救美,还让我这傻儿子虏获了这朵天山雪莲的芳心。
除了将路戬是王苏的弟子的事情隐瞒了,路戬的其他身份,秋落月也都告诉了顾莎莎和秋玉儿,显然是非常相信两人的。而当顾莎莎知道路戬是秋姨的干儿子时,也是轻轻惊呼了一声,神情也是微微一愕。而且秋姨还让自己称呼路戬为少主人,更加是摆明了把路戬当成亲儿子养啊!
镇北王府上层中人、武艺高强的少年任侠、簪楼秋姨的干儿子最主要的,还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这一个个无不令人眼前一亮的身份,让顾莎莎对路戬的印象愈加变得美好。看着路戬,不觉已是怦然心动。之前与路戬也算有过一面之缘,当时路戬那犀利的目光就令她印象深刻——充满了野性、力量,如今再细细品味一下,这些被她自主美化的特质着实有些令她着迷。
女人是感性动物,有时候喜欢上一个男人,就是这么突兀和简单,如她们自己一样,十分不讲道理。
秋落月和秋玉儿姑侄俩当然是能看得出来顾莎莎心中所想,不过对于路戬的木讷和大神经实在是有些不禁失笑。顾莎莎可从未对那个男子,如此放下过心中戒备。可是面对顾莎莎的殷勤,路戬却是将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满桌子的饭菜上。
路戬是个实在人,饿了要吃饱,困了要睡好。生活对于他来说,就是如此的简简单单。不过路戬也是很喜欢顾莎莎这个人,但当然不是因为她的名气、容貌、品性。而是单纯因为莎莎姑娘不停给自己夹菜、倒酒,很照顾自己……就像以前在北地很照顾自己的月狼族兄弟库帕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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