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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媳妇? (1 / 4)
吾儿泰然,见字如面
为父前几日,非拜访昔日同窗好友,其中隐瞒,皆事出有因,勿羞恼,待父详解。
前日离家,为父独去河边村,实则打探,你自幼所定姻缘,则河边柳氏一族。
如柳氏一族尚不嫌弃你我父子儿子,遵守婚约,把柳氏一族族长女嫁与你,我李家香火则望延续。
如柳氏一族凡有私心,不遵婚约所定,则为父可取回礼金,你我父子二人长寿镇生活有望,亦可暂解燃眉之急。
怎可奈何,柳氏一族前年遭遇马匪,族人死伤殆尽,只剩老弱残余数人。
为父不忍,奈何自身有限,便于现族长商议,在族内找一无依无靠之幼女,履行婚约。
此女名柳淑娴,今十余岁,幼识字,善喜静,懂廉耻,大好年华,则属良配,望我儿珍惜。
往昔,你我父子二人,身居草庐,则尚可安逸。
可今,如你我父子倘若还居一室,则礼义廉耻殆尽。惹得他人口舌之利。
于,为父便先去长寿镇,用手中银两,暂租一处屋舍,长则三五日,短则两三日,便接你与淑娴。
为父不在之日,你可善待与她。
孤苦凋零,今后便于你一人亲近。
父,李佑宽。
李泰然在看完李佑宽这洋洋洒洒的数百字的文言文后,才大致明白了书信中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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