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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1 / 2)
吉塞公爵在醒着的时候是个幽默而高贵的人。他在艺术上的鉴赏能力超越了同时代的绝大多数贵族。只不过他酗酒的坏习惯彻底毁了他,以至于没有任何一位艺术家愿意为这位大鉴赏家服务。
同时,掌握笔杆子的人“杀”起人来更加可怕。在一些出版物中,这位肥胖的出奇的公爵更是经常以小丑的面目出现。就像,某些小说中教皇总是反派小BOSS一般。
不过,和绝大多数人不同,李昂喜欢吉赛公爵。
原因很简单——他是朗斯公爵的死敌。
当然,第一次接触不宜深交。两个人只是泛泛的谈了些对艺术的看法,吉赛公爵发表了一番赞叹,彼此都留下了不错的印象,然后李昂便借故走开了。
从吉赛公爵身边逃开,李昂四处打量了一番。他对那些眼中闪现着欲望火化的女人们不感兴趣。虽然有一些的确又性感又美丽。但是此时在她们的想法中,他不过是一个高级点的情夫人选,是一个让她们愉悦的工具,是一个玩物。
李昂喜欢**,但没有被女人玩的癖好。
他走到西边的一排餐桌上,拿了两块糕点,抬起头便看到一位长相有些高傲的中年人。
“您好。”李昂把食物塞到嘴里,囫囵的咽下去,“抱歉,您瞧,我实在是饿坏了。”
“哈哈。”那位中年人笑了笑,向他举起了酒杯,“您好,伟大的音乐家,向您杰出的音乐致敬。”
“我可远称不上伟大,真正伟大的是创作那首曲子的肖邦。而我,只不过是伟人身后的追随者。”李昂谦逊的说道,不过他也知道没人会信他的这套说辞。大多数人都以为那是他自谦的套辞。“忘了请教您的姓名。”
“特里尼侯爵,曼斯·特里尼。您可以直接称呼我的名字。”
“好的,特里尼先生。”李昂微笑着答道。他终于有机会仔细的打量起这个中年人了。看上去特里尼侯爵似乎是一位穿着考究的老式贵族。在正式场合衬衣和假发永远是一丝不苟。但事实上,李昂知道,这位侯爵先生从来就不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
他性子自由,脾气暴躁,年轻的时候风流倜傥花起钱来大手大脚,年纪大了脾气收敛了一些。从表面上看似乎和主流的长老派贵族没有区别了,但是刻印在他骨子里的那些桀骜和自由的因子经常让他显得与众不同。
至于李昂为什么知道这些,这要从很多年前说起了。
二十多年前,特里尼侯爵还是曼斯·特里尼侯爵长子的时候,曾经和绝大多数年轻贵族一样在这纸醉金迷的世界中迷迷失了方向。在那段岁月里,他虽然没有做什么恶事,但荒唐事却从未少做。
喝酒、赌钱,勾搭一切看起来漂亮的女人,生活就这样周而复始。
然后有一年,一个来自北方的蛮子闯入了这片花花世界。他身无分文,除了力气一无所有。这个蛮人叫做伊格维奇。
后面发生的事情很老套。年轻的蛮人暗恋了一个商人的漂亮女儿,而特里尼侯爵勾搭上了她,又很快将她抛弃了。那女人不久就带着身孕投河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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