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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我还不想死啊 (3 / 4)
李梓涵揉了揉有些酸疼的腿站起身来。忽然发现自己身上的衣着,居然和眼前的众人相似,半片长袍衬着些许兽皮遮住胸口,另外一只臂膀裸露在外,脚上蹬着一双麻布鞋子,居然没有穿袜子。
奇怪,是谁换了我的衣服。
李梓涵站起身子的时候,忽然觉得。脑袋嗡嗡作响。天地间眩晕无比。什么天,什么地,什么人,什么事儿,一段段支离破碎的记忆在脑海中衔接起来……
天呐。原来我……穿啦。
这样的事似乎只在小说的情节当中出现,却没想到却真真切切的发生在自己身上,难道是自己的小说看多了,上帝在给自己开一个玩笑!可是脑海中衔接的那片记忆越来越清楚。而眼前的众人,脸上的疼痛,大腿上的红肿,又不得不让他相信。穿越,就是一种事实。
他不叫李梓涵,他在这个世界叫沈沐。
其实他不是很喜欢李梓涵这个名字。但是21世纪初,有太多太多的人叫梓涵、子轩。他的父亲也是和他一样是打工一族,没有什么文化。但是听到别人说子涵子轩的时候觉得这些名字很高端、大气、上档次。于是随波逐流,在出生证上写了这样一个名字。李梓涵常常在想;等到老的那一天,大家在街上跳广场舞,正和俊俏的老太太贼眉鼠眼的时候。隔壁的大爷向他招呼。“哎哟,子涵你也来啦。”想一想这种场景都挺尴尬。
沈牧。名字虽然不是很好听,但却显得仙气十足。
沈牧的记忆越来越清晰。他是云州沈家庄沈老爹家的独子,沈老爹早年因贩卖私盐被官府捕获,入狱后因病而亡。沈牧虽然读了几年书,但却因受沈老爹的案子影响,无法进入仕途。沈牧年长之后。一开始做点小生意,但受奸人欺诈,赚本来没有多少的本全都被骗了金光。无奈之下,沈牧落草为寇,在五龙山当了个打手。因为他读了些书,相较于那些浑浑噩噩混吃食的山匪来说,可是难得的人才。五龙山的寨主段超见他心思缜密,便教他做了个筹划参谋,沈牧到也是个人才。每次他所计划的打劫掠财之事,都能够事半功倍。乌龙山因此逐渐在当地越做越大,从原本的十来个打家劫舍的汉子,聚成了几百号人的大山寨。山寨规模越来越大。沈牧为了方便段超进行管理,便学着官府的样子,将众人分为前后左右四个分寨,每寨都设一人做大档口,段超的主寨设在五龙山的正中央,号总瓢把子,尊沈牧为军师。五龙山越做越大,自然引起了官府的注意。州府传下令来,令千总胡安领精兵八百围剿五龙山。山匪虽众,又怎能和官兵抗衡。这一番对阵下来,五龙山损兵折将。只是一个昼夜,外围的四处寨子俱都被围剿殆尽,近千号人便剩下了眼前这百十来号,都聚到主寨来了。
沈牧在主寨围墙上观察敌情之时,险被流箭射中。为了躲避箭矢,慌乱中侧身避让,自围墙之上,跌了下来,晕厥过去。
李梓涵心中登时奔过了十万只草泥马。这是什么鬼情况,别人穿越,不是王子,就是公主,,少数也是没落的贵族后裔,最起码也得是富二代。怎么到我穿越了,却成了山中土匪。更可怕的是,还被八百精兵围剿。
这简直是天大的玩笑,正如大家看小说的时候,常常在讥笑哪些羡慕穿越的人说:你丫别穿越啦,真的到了古代,你连一天都活不下去。
没想到这句玩笑话却在自己眼前变成了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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