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县城居不易 (2 / 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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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县城居不易 (2 / 9)
        朱秀当即悲愤地表示,一定要赶紧买来毒鼠药,尽快开展灭鼠工作,要不然一定会影响到数日后的县考。

        看在县考的份上,大伙也就没有继续嘲笑朱秀胆小,方翠兰安排朱大茂出门去买毒鼠药,这才让担惊受怕的朱秀感受到一丝丝安慰。

        前后院各有一口水井,王昂手脚利落地清理出一大堆枯枝落叶后,打上的井水已是清澈见底,除了朱秀,人人都舀了一大瓢灌下肚。

        朱秀只能委屈巴巴地找点柴禾来生火烧开水喝。

        对于近几个月朱秀表现出的这些生活小怪癖,朱家人和王昂兄妹已是见怪不怪,王竹还嘲笑他瞎矫情,事多。

        干完活,全家都饿得咕咕叫,骡车上倒是拉来了米面锅灶,可惜宅子里柴火不够,住在县城也没法就近砍柴。

        “城里有走街串巷的柴夫,平时一斤干柴两文钱,冬日里一斤要三文。每日的污秽物要倒在街口大桶,有倾脚头拉到城外填肥,每户每月要交十五文的清污钱......”

        在县城待了几年,对于县城生活的规矩,朱慧娘倒是知道的比较清楚。

        方翠兰感慨道:“城里生活是不错,可就是处处得花钱,烧火做饭,屙屎撒尿都得交钱应对!”

        朱秀捧着一碗凉白开小口喝着,这些古时的生活细节,他前世研究史料时就有所了解。

        《唐律疏议》中规定:“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

        城市居民胆敢有将垃圾粪便倒在院墙之外的,杖责六十,只是倾倒污水者可以不论罪。如果有司管理不到位,将与犯者同罪。

        相较于严苛的前代刑法,唐律已经算是比较温和了。

        《韩非子·内储说上》载,“殷之法,弃灰于道者断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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