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九章 法定可以不分或者少分的理由(求以订阅为主的一切) (4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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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章 法定可以不分或者少分的理由(求以订阅为主的一切) (4 / 5)
        这种沟通,不仅是口头上的,心理上的,同时也有生理上的。

        所以,在男方无视这些沟通的情况下,长年累月之后,已经使原告对男方完全失去了兴趣,失去了婚姻关系继续存在下去的基础。

        但因为婚姻关系的不能解除,就算这个基础已经不能存在,原告也只能困于这样的围城里难以自由。

        所以特向贵院提起离婚诉讼,希望解除原被告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还原告自由,让原告可以自由地去看看这么大的世界……

        另外,关于财产分割部分。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只有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在本案中,原告方认为,男女双方都不存在上述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行为,所以应当按照正常的情况,以平分的方式分割共同财产。”

        这段事实和理由部分的内容,是廖婷婷和郑嘉明辛苦了好久才组织起来的。

        怎么说呢,按照他们两人对于这个案件的看法。

        自己的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除了关系破裂这一块可以说之外,其他的,实在是无话可说啊!

        提过错?

        除了吴有诚忽视了向王有有交公粮一事,其他的好像也没有什么过错。

        家暴?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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