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十二章 案情分析 (1 / 5)
众人说笑一番,开始进入正题,讨论牢头死亡案。
丁山首先发言:“各位兄弟,你们对牢头死亡案勘验笔录有什么看法?”
薛从文说道:“恕我直言,依据这份笔录,南宫兄吉凶参半。”
“何以见得?薛兄。”丁山问道。
薛从文站起身来,双手叉腰,低着头,踱步到牢门口,又踱步回来,说道:“依据魔齐国的律法,判定一个人有没有罪,需要符合四个条件,即犯罪的主体、犯罪的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不消多说,南宫兄不是疯子,心里也没有精神障碍,也不是小孩子,是一正常成年人,符合犯罪的主体构成要件。犯罪客体不用多讲,牢头死了,受律法保护的人的生命权受到了侵犯。犯罪客观方面也不可否认,打架斗殴,牢头已死,尸首已经勘验过,事实清楚。最后只剩下犯罪主观方面,也就是南宫兄有没有杀人的故意。从勘验笔录上看,南宫兄‘坐地扫腿’绊倒牢头,究竟是故意的还是非故意的,很难确定。如果府尹断定是故意的,那就是‘凶’,如果府尹断定为非故意的,那就是‘吉’”
丁山接话道:“是的,薛兄分析的极是。事后我也想了一下,南宫兄‘坐地扫腿’的动作与牢头的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关键是府尹怎么看待这个‘因’。”
穆如风说道:“依两位兄台所言,若府尹断定南宫兄‘坐地扫腿’的动作是有意为之,那南宫兄就是故意杀人,若府尹认为南宫兄‘坐地扫腿’的动作是无意的,那就是正当防卫,是吗?”
“是的,穆兄弟,可以这么说。”薛从文答道。
穆如风忧心忡忡,说道:“那这样就麻烦了,府尹凭什么断定南宫兄是有意还是无意呢?况且他当时也不在场,就算府尹在场,他怎么能知道南宫兄所思所想呢。”薛从文接话道:“穆兄弟,其实这事情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特别简单。说白了,案件的结果取决于府尹的良心与理性。”丁山立即回应道:“对的,就是凭府尹对证人、证据及当事人的印象与心情。”
穆如风心想:“这不就是自由心证吗。如果这样的话,倒也好办。”于是,穆如风说道:“照此看来,我们只需要在府尹的‘良心与理性’上做文章,就可以为南宫兄洗脱杀人嫌疑。”
薛从文问道:“怎么在‘良心与理性’做文章呢,穆兄弟?”
穆如风也站起身来,来回走了几步,片刻沉思,说道:“大家回想‘牢头死亡勘验笔录’,首先,牢头的表弟张舟的陈述,很显然是假的,他说是南宫兄拿椅子砸牢头,但牢头的背部并没有砸伤的痕迹。府尹一看便知,张舟做的是假证,自然对张舟不会有好印象。相反,我说是牢头拿椅子砸南宫兄,符合客观事实,因为南宫兄肩背上有伤痕,我相信府尹会采纳我的陈词。第二,南宫兄以一对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牢头依仗人多势众,欺负南宫兄。认清这两点,第三点最为关键,就是我们要让府尹知道牢头是一个无恶不作的人。”
薛从文问:“怎么才能让府尹知道牢头是一个无恶不作的人?”穆如风瞅了瞅丁山说:“这就要看丁兄的了。”丁山回应道:“牢头其人,作恶多端,在狱中称王称霸、勒索钱财、任意凌辱殴打犯人,狱中的人都知道,由于有班头的保护与掩饰,我也拿不出实际的证据来证明。如果我们没有实际的证据,妄然说牢头为人恶劣,有可能还会引起府尹的反感,认为我们为了洗脱罪责,恶意贬损已死之人。”
穆如风说:“丁兄担心不无道理。不知丁兄可不可以去‘亥’字牢房暗自调查一番,找出曾经受过牢头迫害的人,串联他们出面作证。”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更多完整内容阅读登陆
《墨缘文学网,https://wap.mywenxue.org》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