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灭门、分食 (3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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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灭门、分食 (3 / 4)
        此人名叫孟和昌,是琼山县大户孟家的家主,和于守田交情过硬,两人年纪相仿,年少得意时曾一同外出游学过,也共同经历了一些事情,是以彼此之间都知道对方的一些隐秘之事。

        于家被人灭门,说实话,最开心的,其实就是孟和昌。若不然,他也不会在于守田死了后,痛快地喝了一个酩酊大醉。

        要知道,孟和昌平素有“严君子”的美称,严于律己不说,更是滴酒不沾。旁人都当他是痛失好友后借酒浇愁,然而实际上……他那是高兴得实在是情不自禁!

        ……

        于乔是被那无头石马给带回琼山县的,从青狐村到琼山县,只用了一炷香的时间。而一到了琼山县附近,这石马便像是被打回了原形一样,又变成了巴掌大小的模样。

        虽然不知道怎么催动这石马,但于乔还是将这无头石马揣兜里,毕竟这可是一件宝贝。

        于乔随即就走进了县城。

        然后,他就知道了他家被人给灭门这一事……

        怔住好一会儿,于乔才缓过神来。

        随即,于乔拱了拱手,朝眼前之人问道:“请问先生,凶手是谁,可曾捉拿归案?”

        “尚且不知,不过请于秀才放心,县太爷已经让金捕头追查去了。”回答于乔这话的,是衙门的一位吏官。

        这吏官姓林,曾是一位举人,一番运营无果后,这位林举人又格外热衷于当官,便索性做了一个吏官。

        为刀笔吏,平素负责记录衙门的案件详细。

        这是一个清苦差事,手里更没什么权,哪怕不运营,倒贴着让人来当,都没个举人愿意做,所以过往这等清苦差事,哪怕是有官身,都得找秀才来兼差。

        之所以是找秀才兼差,而不是直接担任,便是因为秀才功名,按朝廷律令,是不能当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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