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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动机不纯 (3 / 3)
“再说了,大家都是男人,英雄爱美人之常情嘛……看看也好嘛。”
楚歌也懒得反驳他,跟着一块去了樊篱阁。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樊依竹今日并不在樊篱阁,显然沈泽仁的目的落空了,但还是花了一百个魔铸币,买了一本《天辰异物志》和一把专门用来采摘黄级以上异草木的玉刃给楚歌。
之后沈泽仁只能带着失望与楚歌分道扬镳。
好了,能够赚到三千魔铸币的活计找到了,接下来就看楚歌自己的了。
天色渐晚,这时候也不适合出城了,眼下的情况,是要找一个落脚点,前两日都暂时借住于樊依竹的别苑,今日分别过后,就再没有理由去打扰别人了,除了还钱的那一天。
楚歌看着怀中熟睡的阿哈,笑了笑:“阿哈,看来我们要露宿街头咯。”
若真的出去狩猎那高阶异兽,能不能活着回来都是个未知数呢!自己还剩几十个魔铸币,迷雾城那么大,便宜的商旅客栈,自己总住得起吧?露宿街头真对不起穿越者的名号,
还是不要亏待自己为好,现在虽说是负资产,但兜里那几十个魔铸币是实打实的存在啊。
和现世一样,越靠近中心地段越繁华,越繁华消费也就越高,便宜的商旅客栈一般都在城边。
想了想,楚歌抱着哈往迷雾城西边走去。
待到夜色降临,楚歌才找到了一间价格便宜的商旅客栈,一路寻来,不是二十个一晚就是要拼房,有得还不让带宠物。
只有这间名曰《深水》的客栈,只要一个魔铸币一天,还没有其他要求,就是需要一次付一个月的费用且没有食物提供,但是只剩最后一间。
“怎么样?**你要不要这间房,不要我可给别人了啊!”客栈老板是一个年过半百的微胖妇女,这里的人都叫她花菇。
听闻年轻时曾是迷雾城的一枝花,现在浓妆艳抹也遮不住皱纹的她,楚歌怎么看都不觉得年轻时会比现在好看多少。
楚歌的魔铸币虽然所剩不多,但是一个月还是付得起,加上要常住,也懒得挪地方了,就打算付账住下,就在掏出魔铸币要付账事,却被另一个人捷足先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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