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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黄马甲 (4 / 6)
李队挂了电话,就给王俊打了过去,把和保卫处得到的内容全部又重复了一遍。
“师父,你看看,我说这个小伙子不一般吧。他骑了摩托车其实最后可以脱身的,却偏偏要等到我给他开罚单。原来是个数学高材生啊。看来我必须要帮助一下这个准失足男青年了。”
“怎么帮啊?拘留决定书分局领导已经签字了,等他到了交警队,直接送拘留所了。难不成你还要帮他亡命天涯?别瞎来啊,该接受处罚就接受。最多安排让他进去舒适一点吧。我来找找看守所的领导试试。你别瞎乱找人啊。”
李队也有点为这个学生惋惜,重庆大学的保送学生啊,盗窃未遂被开除了?这里面疑点太多了:
第一,入室盗窃一般都选择有价值的地方,学生宿舍虽然也有可能找到些东西,但是毕竟是学生宿舍,值钱的东西有啥呢?
第二,即便有盗窃目的,为什么不选择居民住宅防范薄弱的地方,一定要去大学的女生宿舍呢?女生宿舍是管理最严格的地方了,不是自投罗网吗?
第三,大学里男生宿舍进出方便,一个男同学,不在自己的宿舍楼行窃,偏偏要跑到女生宿舍去翻墙偷东西,舍近求远,逻辑上不通。
第四,没有任何入室的证据,怎么能断定就是行窃呢?
职业习惯,让李队觉得这事另有隐情。很多时候,就是你的经验带来的第一直觉就是对的。唉,人已经开除了,琢磨也是白琢磨啊。只是在当时,重点大学的一个保送生,太难得了。
李队在缉毒队干了多年,和市中区看守所的强制戒毒所几乎每个礼拜都要打交道,缉毒警对这个所都很熟悉。这三个所就一个大领导,潘所长,他业务能力强,管理风格硬派,在这个大所一直是主管领导,也是李队的老熟人了。
“潘大所,我是缉毒队小李,有个事情找你帮忙。举手之劳,不违规,不犯错误。您给举举手?”
“李队长,你还客气啥,既然不违规,举手之劳,那是一定要办的。说吧。”
“这两天有个治安拘留15天的人要进来,交通违章,小伙子一个,重庆大学保送的高材生,刚离开学校踏入社会。担心关到普通号子里被人欺负,您给合理分配一下?”
“什么话?被人欺负?我们中区看守所历来都是模范拘留所,多少年都没出过安全事故,别说被人欺负了,就是语言上的侮辱都是不允许的。小李同志啊,你别看不起我们的管理能力啊。哈哈哈。”潘所长半开玩笑的反驳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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