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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1 / 3)
        我收到了邢慕唐带回来的消息:经市公安局证据中心比对,从吴之庸家里拿来的外套与我在董斌被杀现场发现的纤维成分相同!

        “这下是实证了!”邢慕唐兴奋地对我说。

        我也很兴奋。终于有点实质性的进展了。自从发现那团纤维,我虽然高兴于自己的观察力,但纤维的比对工作犹如大海捞针,它的证据力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越来越小。现在从吴之庸的衣服上找到了一模一样的成分,就像在密室中发现了一点灯光。“吴之庸,这下你没跑了。”我想。

        “唐淇把结果告诉了我,我一夜没睡。她说把结果给了刑警队,我马上问问刑警队什么时候收网。”邢慕唐看了看表,打了电话:“陈队,是我啊。我们这送去的那件衣服和在董斌被杀现场找到的纤维比对结果出了吗?没出?不可能!我怎么知道?我掰着手指头算出来的,咱那的效率我还不知道吗?不是不是,你别找我家唐淇麻烦,哈哈哈哈。什么?有时间考虑考虑生孩子?去,咱生孩子还不是半个小时的事情?主要是我怕给咱公安队伍添麻烦,为什么?你说唐淇怀了孕,你不得一年没人使唤了?……”

        邢慕唐就是这样,离开了刑警队,但心还在那里,一遇到刑警队的人总得扯上半天。纪律部队的感情总是这样深厚,当过兵的、当过警察的,即使离开了队伍,感情却一直在,因为,那是他们流过血流过汗的地方。

        听这小子在那东拉西扯了半天,才说到了正题:“什么?证据不具有唯一性?陈队,怎么能这样?纤维成分一样,衣服的破损处也对得上,怎么不具有唯一性?什么?会被对方律师排除?……”

        听着邢慕唐的话,我的心里也凉了半截,原来的喜悦一扫而空。为什么?

        那边邢慕唐一脸落寞地挂了电话,对我说:“陈队说,虽然纤维成分比对成功,但这个证据并不具有唯一性,因为任何一件同品牌同款的衣服,纤维的成分都是一样的,并不能证明现场发现的纤维就是吴之庸的衣服上的。现在公安办案一切以审判为目的,这样的证据拿到了法庭上,对方辩护律师会拿出另一件同款的衣服说,它的成分和那团纤维也是一样的。”

        我突然灵光一闪说:“我想到了。我们推测,吴之庸的衣服是在藏董斌尸体的时候被床下的钉子刮破了,我记得那颗钉子上锈迹斑斑,那他的衣服上就可能会有铁锈的成分,而且这个锈的成分与董斌房间里的是相同的,这样不就有了唯一性吗?”

        邢慕唐又兴奋起来,他跳过来狠狠地擂了我一拳:“老大就是老大,你果然厉害。你不当刑警真是屈才了。我这就和陈队说……算了,我直接和唐淇说。”他一边手忙脚乱地按号码,一边说:“我还得和陈队说一声,让他去凶杀现场提取那颗钉子上的铁锈,送给小唐……”

        其实在我心里,衣服已经说明吴之庸就是杀害董斌的凶手,但我认同是一回事儿,证据来证明我的认同又是另一回事儿。我现在已经不去想吴之庸杀害董斌的问题,我想的是:“王璐莹被绑架杀害,她临死前在墙上划了一个‘吴’字,非常有可能想告诉警察杀她的人是吴之庸,但吴之庸到底为什么要连杀两人呢?对了,还有方丹丹!”

        我连忙对正在打电话的邢慕唐说:“再问问唐淇方丹丹死于哪一种头孢过敏。”

        星期六,我约乔木去爬山。最近我们都迷上了爬山。市郊正好有一座不高的小山,绿化很好,近几年兴起山村游、休闲游、绿色游,山上就有建起的小饭店、挖出的小水库,还有人养鸡、鹅、鱼等,渐渐在市里打出了名堂。乔木说要去玩一下,我立即便同意了。

        乔木准备东西,我开车去医学院拉上她,一个小时就到了目的地。远远看到路边立着大大的广告牌:“仙隐山欢迎您”,配图是池塘边一群鸡鹅,右下角还有一行小字:“摄影王大川”。

        乔木笑了起来:“先不说这么个小土丘算不算山,但凭‘仙隐’二字,还以为是云雾缭绕之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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