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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狼魂之地(一) (3 / 3)
发现这里,竟然是狼魂之地的边缘!
自己,这一跤给跌了多远呀!不过,自己的父母所在地的确离的挺近的。
狼魂之地的标准是5个月,但是没说不可以招一些极为优秀的信子,教他们如何在这里生活,满5个月才可以进入,对于麒夜来说,他可以在周围生存呀!
想必侍卫们应该不会在意的。
另外,狼魂之地除了这个规矩就不再有任何的规矩了。
麒夜在这里捉了一只肥肥的兔子,填饱了肚皮,之后,便找了一处草丛,在这里设定为家。这里离狼魂之地的地方还比较远,属于边境之地,和狼魂之地的交杂区,那么这里狼魂之地还是有一些距离,但是,狼魂之地非常的大,处于边境之地边缘,而且还占领了狮族的一部分领地,所以,那么多的信子来到这里,也没觉得地方不足。这,便是狼魂之地最大的魅力。和最大的区别,不得不说,狼魂之地要是没有那条残酷的规矩,这里应该是个很不错的地方。
:“看样子,我命中必定要进去狼魂之地了,也许,这就是命中注定吧!”麒夜笑了笑,虽然狼魂之地是那么的残酷,随时都有死亡的可能。但是,自己是一匹狼,自己命中注定要经历血的洗礼,那就试一试吧,反正自己也是个穿越者,随意了。就是,自己还没有见到自己的亲生父母呢,算了,以后,再见吧。
这个时候,周边的侍卫来这里巡查,他们有一个家伙发现了麒夜,但是他们看见麒夜是一只小狼崽子的时候,便不再在意,他们的目标是满5个月的狼崽子,并且必须给是信子,虽然那个家伙已经成为了信子,可是年龄不符,要是捉错了狼,等待他们的,就只有血王残酷的刑罚,若是血王心情好的话,或许自己还能死得痛快一点,要是不开心的话,自己在死之前会感到十分的痛苦,因为,就算他们一起,也打不败血王,光凭血王身上那浓浓的血腥味,就足以让任何狼不敢靠近半步,那是经历过无数次鲜血的洗礼之后,才有的特征。
即便是仅此于血王,最优秀的信子,也不敢靠近一步,毕竟,那股血腥味,就算是任何一匹狼闻到之后,都会后退,不敢靠近半步的。毕竟,那可是刹血之孙,刹血的血脉,刹血死神的称号,可不是白当的,那一般血红,一半雪白的脸,光看着就让其他狼毛骨悚然。
再加上他恐怖,残酷的性格,在百年之前,就连狼王也要让他三分。
好像刹血最后成为了狼王,并且用上个极其残酷的方法打败杀死了狼王。可见刹血有多么的恐怖,就连狼王也让他三分,虽不是狼王,却比狼王更加的恐怖,残酷,冷漠。简直是最原始的狼的性格,并且还更加残酷了。
狼魂之地,似乎很有趣,这让麒夜更加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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