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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陕西 (5 / 6)
兴修水利,屯田营田,抑制兼并,劝科农商,收取赋税,打击豪强奸商,救助百姓,维护地方治安……
自然,还有招兵买马,未雨绸缪。,让陕西成为西进的跳板
无论是收取赋税,还是抑制兼并,把田地分给百姓,都要触及地方豪强的利益,到时候只有铁碗压制,甚至是血腥镇压了。
称:“四方无事,……户口蓄庶,田野日辟。”
宋朝的户籍管理承袭唐制,但亦有其特点。政府把户籍管理与征收税赋融为一体,按家庭的资产、丁口划分户的等级,作为纳税服役的计算依据,使户籍变成了“税籍”。登记户口“但从丁户系籍”,“女口不预”、“女口不须通勘”。
由于户籍就是税籍,虽然国朝廷法令规定三年一造簿册,但出于征收赋税之需,实际上年年都在统计人口,编造“税籍”。据载,自元丰年间起,宋朝设立户部,专管天下人户、土地、钱谷之政令、贡赋、征役之事。
宋朝农田分官田、私田两种,按占有农田多少及其政治地位,把户口分为官户、主户、客户三种。贵族、官僚,亦称官户或形势户,是享有免税、免役特权的地主阶级。他们在总人口中比重很小,但占地最多,宋仁宗时,天下田亩已半为形势所占,到宋英宗时,赋租所不加者十居七。
宋朝不抑制兼并,带来的后果就是国家的农业税收,大地主们占据了七成的田亩,但是从来都不用交税。
宋律规定,主户是有产业并需向国家纳税服役的农户,在农村的称乡户,在城市的别称坊郭户。户按贫富分九等:上三等都是地主,四等户以下大都是自耕农和贫农。地主少,农民多,万户大邑,大约三等以上户不满千,四等以下户不啻九千。土地兼并,致使下等户穷苦破产,或被迫流徙他地,转为客户,或假佃户之名以避徭役。
长此以往的结果就是,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力锥之地。
看到王伦眉头不展,旁边的军士上来,轻声说道:
“王公,垦荒屯田,丈量土地,要对付的其实就是地方的豪强,他们往往和官府勾结,上下其手,作奸犯科。王公想要把屯田顺利地推行下去,可得做好准备。”
宋朝的田赋,若是不能做到按地征税,重现靖康前之兼并匿税,得利的是权贵豪强,受苦的还是穷苦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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