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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授田 (4 / 5)
王松摇摇头,笑道:“所有军士,包括军官,都再不是终身制。士兵会根据自身的身体情况,决定退役的时间,一般是5到10年。军官则会延长一点。这样做,一是为了保证队伍的战斗力,二来也使士兵退伍以后的生活着想,而授田则是他们退伍以后的生活保障!”
李若虚思虑道:“相公,此法虽然甚好!但是士兵退役以后,万一要卖掉授田,这又该如何?”
王松笑道:“这是士兵自己的资产,当然由他自己处置,谁也不能干涉。军中的士兵,大多都是农家子弟,想必得到授田以后,除非万不得已,否则很少有人会卖掉。”
“相公莫非想采取府兵制?”
黄纵犹豫道。
府兵制,乃是兵农合一的兵役制度,换句话说就是全民皆兵。府兵制度下,全国各地被分成若干的兵府,没有作战任务时,府兵就是自耕农,在农田里耕种,进行农业生产。而农闲时间,集体进行军事训练,等到有作战任务时,府兵需要自带干粮,兵器,战马前往所在的兵府报道,然后服兵役,替国家作战。
大名鼎鼎的唐太宗李世民,就是凭借着府兵制,而纵横天下的。而这一兵制,也造就了历史上的盛世“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
“只能说,忠义军现在的征兵,也是全民作战,但却有本质上的区别。”
“唐朝的府兵制,均田制与其合二为一,互相支持。朝廷均田给百姓,百姓无偿服役于朝廷。大宋在土地兼并上放任自流,厚待富绅而薄待底层百姓。百姓和朝廷无土地之瓜葛,爱国之心从何而来?富者骄奢淫逸,身乏体困,沉溺于酒色,又那里有爱国之精力?”
《宋史》称:“豪强兼并之患,至今而极。权势之家日盛,兼并之习日滋,百姓日贫,经制日坏,上下煎迫,若不可为之势。”
宋朝的土地制度,“不抑兼并”“田制不立”,既不均田,也不对土地买卖限制或打击,反而对土地交易进行保护,对于历朝历代尖锐的土地兼并问题,宋朝的统治者采取了放任的态度。
唐朝立国后实行“均田制”,抑制兼并,平均占田和按人丁纳税,也创造了“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但随着制度效力的逐渐消散和灾荒、战乱的发生,唐朝中期以后大量人口失地逃亡,原有的税收模式难以为继,“均田制”土崩瓦解,“两税法”应运而生。
“两税法”的特点是“舍人税地”,依据土地资源而不是人口去征税,宋朝继承了这种财税思想,把征税的重点放在土地上,土地兼并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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