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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红巾都 (6 / 6)
徐羡捧着茶碗,坐在长乐楼他最喜欢的那个位子发呆,金灿灿晨光斜射在他的脸上宛如一尊雕塑。
桌子上放着的红巾是水生的,他之所以还留着,是因为他知道水生在最后关头没有背叛他,锅里的巴豆粉就是他指使水生加进去的,水生完全可以在众人逃跑的时候去给李重进通风报信。
水生没有背叛自己,可他却死了,这不是自己的错可心头还是不安,他甚至没有勇气去水生的家里看上一眼。或者李重进也没有错,至少郭威和张永德都这么认为,因为这个世界本就如此的残酷。
“你攥着拳头,这是生谁的气的呢?”
徐羡抬眼就见赵宁秀立在他的身前,一身干练的打扮,手里攥着一堆的草叶子,打趣道:“你来的倒是挺早!看来我的工钱没有白给。”
“你这个东家一大早的就来监工,我敢不早来!”赵宁秀把手里的草叶子放在桌上,而后从厨房里面拿个蒜臼出来,将一扎细长的草叶子塞进去,加了点白矾,便叮叮当当的捣了起来。
“来这么早原来是干私活的,还用店里的白矾,我要扣你工钱。”
女人都是爱美的,古代的女人何尝例外,没有后世的条件也要创造条件。比起后世的女人能在脸上动刀子,这时的女人也不是不遑多让,胭脂铅粉使劲的往脸上抹,含汞朱砂拿来当唇膏,都说红颜命薄不是没有原因的。
自打入夏起汴梁城里开始流行丹蔻了,这时候没有指甲油,而是把凤仙花的叶子加白矾捣碎涂抹在指甲上,用麻布或者柔软的草叶子裹起来,徐羡刚到家的时候见小蚕十个手指头都裹着以为她受伤了呢。
赵宁秀把汁液抹在指甲上用一小条细麻布缠起来,徐羡在一旁笑着调侃,“手指头裹成这样待会儿怎么干活呀?”
“上午没什么客人,戴上两个时辰还是可以的,再说我就只染两个手指头,不耽搁做事。”赵宁秀递了一根细线过来,“给我系上!”
徐羡笑着捏住她的中指,用细线把麻布的缠起来而后打了个结,“你的手白而细长已是很好看了,实在没有必要学旁人做丹蔻,染得乱七八糟的反而不美。”
赵宁秀还没答话,突然从窗户外面伸出一只带肉窝胖手,“细长的手好看,难道我的手就不好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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