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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成团以来最大危机 (2 / 6)
定慧据说是观云僧的师姐,此时已经年近花甲,庵里除了三个小尼姑以外,基本上没有其他人,观云僧早就讲明了,虽然名义上跟定慧比丘尼学佛,但是实际上的领导权还是春十三娘和李南这边。
花了足足一箱赤金,他们才得到了这二十三张度牒。
当然,这也不是完全没有回报,按照此时的制度,每个沙弥尼出家,可以得到二十亩僧田供养,于是他们就有了四百六十亩田,虽然都不是上田,但是也不至于全部是下田。
而且,这四百多亩田种什么,怎么种,实际上就是归李南控制的。
沙弥尼们早就表明了,这些田虽然名义上是她们的,全部交给南郎君帮着她们打理,她们一切听南郎君的,所以这些田基本上算是李南的私有田了。当然,这是因为那位定慧师太年岁已高,早就不视事,观云僧表示说只要沙弥尼们同意,基本上不是问题。
另一个可喜的方面就是,李南和药娘终于也摆脱临时户口,拿到正式户籍了。
为了不让蜀中士族怀疑自己的身份,李南没有让李偶等人帮忙,而是让胡钉铰出面,找了他一个蜀中的亲戚,姓胡名醒字择言的给安排的。
李南他们落户就落在眉州,本来的按照胡择言的说法,南郎君你偌大名声,又是拥美入城的风流名士,伴随高僧入蜀的义举已经名动成都,为何不落户在蜀县?而且还可以算做眉州迁往蜀县,之前的记录也可以说成遗失,更加顺理成章。毫无破绽。
但是李南考虑到成都士族居多,自己带着一帮异国人,还有一帮从山贼盗匪里逃脱的妇孺,如果住在成都,短期还好,长期的话,难免落入有心人眼中,自己有嘴都说不清了。
所以他还是拒绝了胡择言的好意,花了很大的代价伪造了之前的户籍证明,还找了假的保人,依旧落户在眉县。
而且他对于分给他的地很是喜欢。
分给李南的地就在陀生庵的附近,他的地与沙弥尼的僧田相连。。不仅地处偏僻,田就更不是什么好田了,平日里人迹罕至,弄得胡择言一脸的不好意思,连说自己没有办好。
李南倒是很喜欢这个地方,不仅地方不小,人迹罕至,而且背后有一座小山,山的背面就是蜀县地界,而且还是无主的。
随后李南就去找了李伍,简单地跟他说了一下情况表达了自己想要买下那座小山的想法。结果没到半日,那座小山的地契就送到了李南的手里,李南想要给钱,结果被对方一副你这是在侮辱我的姿态给驳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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