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第 44 章 (1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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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第 44 章 (1 / 5)
        挂了电话,回头就对上大姐道貌岸然的脸。

        “老三,萧然回来后记得请我们吃饭。”

        我目瞪口呆,有这么大牌的长工么,打份工还要收两份钱。

        没等到大姐吃上萧然请的饭,她就先请我吃了好几顿饭。

        五一有三天假,已经许久不着家的住校生几乎都是铃还没打完,人已经冲到了回家的公交站台前。大姐的姐姐五一结婚,伴娘是老远赶回来的发小,因为天太晚了,明早又得一早起来忙碌,发小婚礼前夕就留宿在了大姐家。我们这里的习俗是准新娘在结婚的前一天晚上一定要独宿,发小只好跟大姐睡。发小是个很幽默的人,可也正是这个幽默的人把皮肤病传染给了大姐,然后不知情的大姐在有一天晒被子的时候不幸撞上下雨天的状况下又跟我挤了一宿。

        五月的天气已经是穿裙子的季节。最近几天我总觉得身上痒,汗流浃背的时候尤其厉害。开始我以为是天太热,我的皮肤又比较敏感的缘故,大姐抱怨说身上痒的厉害的时候我还嬉笑我们真有默契,连痒都挑同一个时机,自己随便涂了点花露水了事。直到手臂上出现了一个个小红点,我终于觉得有点不对劲了。蚊帐掖的很好,绝对不可能是蚊子咬的。两人上医院一查,双双倒吸一口凉气,居然是湿疹。

        立刻治疗。准高考身可比熊猫还金贵。医生给开了一大堆药,有内服有外敷,每天洗完澡后起码要花十分钟往身上抹一层厚厚的乳白色的药膏,一次就能用掉半瓶的量。大姐愧疚万分,拉我到小炒部吃饭赔罪。我笑,别这样,你也是受害者。再说医生不说了么,顺利的话,一个星期疹子就能消下去。

        医生非庸医,大姐用掉四瓶药膏后疹子就退了。医生没有撒谎,治疗顺利的话一个星期就能好;可他没有说的是,或者他已经说了,但我们有意无意忽略了的是,疗效要因人而异。

        我的皮肤好象真的比较敏感。

        针尖大小的皮疹始终不退。

        坐在教室吹着空调还不明显,等回寝室汗液一浸,就是噬骨食心的煎熬。我只好尽量在教室呆到教学楼熄灯的时候。在宿舍,我不好抱怨痒,高考前夕的每个人都精神紧张。我微笑着说别像欠了我五百万一样,我不司职放**。大姐叹气,妹子,姐姐对不起你,冰激凌你要魔芋还是香草。我知道她是无心,大姐是那种看到身边人遭罪就恨不得替她受罪的人。我痒,她比我更难过。

        高考的时候只有少部分人可以留在本校的考点。不知道是按照什么标准划分的,我们班跟隔壁班居然分到了一所普通中学去了。我不是对普通中学存有什么自以为是的偏见,而是学校的硬件设施水平跟它的名气成正比。(名校才有资本收赞助费啊!马无夜草不肥!)我看到比我初中母校还不如的考场的时候,心咯噔了一下,刚从空调打的十足的校车里出来的身体立刻沁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原则上考场是要有空调开放的,可“原则上”这种说法本身就意味着原则的缺失。

        我人生最为惊心动魄的三天是在一间闷热,有蚊子翩翩起舞的教室结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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