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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老子讲道 (2 / 3)
老子在人族游历百年,他发现这些人族团结,友善,尊敬老人,爱护幼子,这在残酷的洪荒是很特别的一个种族。最重要的是人族有智慧。
人擅智而不擅力,人族和洪荒中的凶兽相比,弱小无比,但他们会躲避凶兽,设置陷阱,利用工具。
在一个雷电交织的夜晚,紫色雷电霹击枯树,诞生火苗,人最先是好奇的,之后慢慢靠近,发现很温暖,在这寒冷的夜晚,人不断的聚集在一起。
聚集在一起的人族引来野狼的窥探,之后大批野狼来捕食人族,慌乱中一位年轻的人族举起燃烧的火把,野狼后退了,对燃烧的火把很忌惮,并未攻击他。之后他大喊“野兽害怕这个,举起它能够驱散野兽。”
他不断的拿起火把给其他的族人,越来越多的人拿起火把,照亮了夜晚,照亮了野狼,也照亮了自己。
活下来的人族为其取名位“火”,因为火他们活了下来,因为火他们击退了野兽。之后火传遍了人族。人们开始用火来改善生活。
看着正在煮汤的人族老子震惊不已,“没有修炼过的人族竟然击退了野兽,还把火用于取暖,照明,煮饭,烤肉。其他的所有的种族都没有这么多的想法。”
洪荒的凶兽都是直接撕咬猎物,而修仙者则是朝饮仙露,暮食仙果,老子已经几千年不曾食用过食物。
人类有太多的想法来改善自己的生活“如果人有了力量会怎样?”这个想法出现在老子的心中久久不散,老子决定试一试。
作为已经斩过善尸的老子来说,他已经接近准圣的修为,不会无缘无故的诞生一个想法。此时的他异常的迫切传给人族修行之法。
于是老子飞到空中,凌空而坐,对着地面上已经震惊不已的人族开始口传自己的道法。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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