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野议 (3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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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野议 (3 / 5)
        只要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障碍,教谕就没法免除秀才的功名。

        而教谕本身又本身带着举人的功名,明代考中举人极难,一向有“金举人,银进士”的说法,这也就导致了知县不会将教谕视为正式的下属。

        因为大部分教谕经过考评之后,就会转任县令或者推官。

        相较于典吏、主簿这些从小吏提拔起来的官员,教谕与知县之间可谓是“同类”。

        既然是同类,那就自然会另眼相看,这也就会导致教谕平日里不会有什么俗务,处在一个上不接天,下步踩地的尴尬位置上。

        用个不恰当的比喻,教谕类似后世政府里的地震局,不出事意义不大,真出事也用不上,但是还不能没有。

        “宋先生可能来汉中时间不长,有些事情不太清楚,我在洋县曾经创办过一个学社,名为旷社。”

        宋应星脸上沉默,只是看着杨渊。

        “我们并不钻研时文,也不讲究什么诗词,说来惭愧即便是圣人之道也不怎么钻研。”

        杨渊很厚颜无耻地说道:“学生对功名利禄并不上心。”

        宋应星倒是产生了一丝好奇之心:“那这旷社又是在干什么呢?”

        “弹琴吹箫,弄鼓鸣筝,望月高歌,随风吟诵。”杨渊觉得自己现在把旷社包装成一个热爱自然科学的积极向上社团是不可能了。

        毕竟主要活动场所都是在青楼里面。

        “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宋应星用了一句曹孟德的诗:“杨公子志向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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