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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无偿 (2 / 6)
谭红尘的步子变大了,三步并两步,稳定而有力,快速走到下一家宾馆,柜台询问,并无空房,便又辗转下一家。
这一晚,他背着王乐乐跑了七家宾馆,几乎走到后街尽头,方才找到有空房的宾馆。而且这家宾馆很简陋,比之热闹路段的宾馆差了不止一个数量级。屋门有些腐朽,室内是漆黑的水泥地板,各种陈设也相对陈旧,总体来说,这家宾馆可能还比不上条件好一点的旅馆。但它确实是宾馆,至少大门口挂着“宾馆”的牌子。
到了周末,连这样简陋的宾馆也几乎爆满,由此可见,大学城的确是一块肥得流油的地皮。谭红尘心想着,如果有可能的话,他以后一定想办法集资,在大学城附近开一家有模有样的店子,往后的大半生应该就衣食无忧了。
事实上,他爸妈都是非常能干的人,就算他不思上进,安心做一个啃老的“吸血鬼”,也能安逸地活一辈子。
王乐乐早已睡着,谭红尘便把她稳稳地放在床上,又替她打了一盆热水,将她脸上的汗渍与酒精都擦干净。
他看着她安详的睡脸,心里面忽然升起强烈的刺痛感。按照先前两人口头说好的交易,现在无论他把她怎样了,她明早也不会抱怨半句。
他的确起了生理反应,很想跳上床去,一把将她搂在身侧,缱绻旖旎,风花雪月一晚。
但他的理性总归没有丧失。并未变成丧心病狂的狼。他克制住生理上的冲动,转身就往外走。
此时此刻,他无比的清醒,他发现,他真的开始喜欢王乐乐了。纵使她在容貌与气质上远远不及蓝晨雨,他依旧喜欢她。
哪怕生来奇丑无比的女人,也一定有值得人喜欢的地方。简单的例子就是古龙大师所著的《孔雀翎》里的双双,她相貌奇丑且畸形,并且是个瞎子,但高立依旧深爱着她。
王乐乐不丑,至少不会比双双丑。尤其是她认真玩游戏的时候。。宛如惊世美女。
她不仅不丑,还有许多与众不同的闪亮点。这样好的女孩子,怎可能不值得男孩喜欢?
谭红尘喜欢她的豪爽与洒脱,喜欢她的刁蛮与任性,也喜欢她的倔强与执迷。
他发现他喜欢她之时,便本能地不愿轻易触碰她。
人就是这么奇怪的生物,因为喜欢,所以想要占有,这仿佛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很多时候,有的人恰恰相反,他们因为喜欢,方才不愿轻易靠近。这种矛盾的现象宛如《相思》里唱的“最肯忘却古人诗/最不屑一顾是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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