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吵架 (1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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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吵架 (1 / 3)
        不能离间人家的父母子女的关系,那就只能从客官上来说了。:..la

        庄先生回书房里找来了一本很厚很厚的书,和她道“你现在还小,等你再大一点就可以看律法书了。”

        庄先生翻到一页,将满宝带到身边来,让她看。

        知道她现在不怎么会断句,也很难看得懂这些晦涩的条文,庄先生便只点了点书就用通俗的语言给她解释,“女子也可继承父母财产,父母给女儿准备的嫁妆就是最直接的表现。”

        庄先生道“从律法上来说,只要父母留下遗言,要将房屋给女儿继承,那么理论上来说,女儿是可以继承房屋的。”

        满宝被科科坑过好多次,所以她一下就问道“那实际上呢”

        庄先生赞许的看了她一眼,道“虽有国法,但这种事民不告,官不究,国法之下还有族法,有家法,除非女子留在家中招婿,不然祖产一般都不会传给女子。”

        满宝眼睛亮晶晶的,问道“什么是招婿呀”

        “就是让你大姐娶个夫君回来,男嫁女娶。”庄先生道“这是继承父母资产最简便的条件,不过你父母未必愿意给你大姐招婿。”

        毕竟周家又不是没儿子。

        满宝道“我大姐可以自己挣钱,自己做房子呀,我哥哥们会帮她开荒,也会帮她种地的。”

        庄先生浅浅一笑,道“那就得立女户了,不然这些资产也落不到她名下,甚至她自己赚的钱,也落不到自己的名下。”

        庄先生翻开另一页,告诉满宝“无夫无子者方可立为女户,户死则绝,你大姐虽不是寡妇,却是和离之人,又无生育,只是太过年轻,里长未必愿意上报为她争取女户。”

        满宝就转了转眼珠子没说话。

        她决定等她爹回来,一定要和他说一说这女户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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