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进城变故 (2 / 2)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三百四十七章 进城变故 (2 / 2)
        李雍看了看李惟俭,李惟俭却不置可否,李雍便说道:“如今晋州局面,全赖秦大人一力撑之,连全罗道巡察使李洸大人也对他另眼相待。他虽出身卑微,但对高丽战局了然于心,又兼通汉语、倭语,熟知倭国虚实,所提抗倭之策,皆中要害,毫无浮夸之词。用兵之法,无师自通,自釜山突围以来,大小数战,俱无败绩,以区区数百将士,竟然斩俘倭寇千余,自身伤亡却微不足道,保得晋州一隅之地安康,晋州上下官民无不钦佩。”

        “斩俘上千倭寇?”孙广和王云鹭都吃了一惊,当初戚继光还是对阵兵甲不全的倭寇,能斩俘上千倭寇已算大捷,而高丽的倭军,却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岂是海上那些名倭实汉的“倭寇”所能比,高丽全国二十多万大军,不过两月就全面崩溃,还没听说那一仗能斩首上千的,这位晋州的秦保民使仅凭数百兵卒就能屡败倭军?但好像高丽人又没有吹牛,毕竟晋州现在还能在倭军的大后方屹立不倒。

        王云鹭却有些奇怪:“既然立此大功,何以还是一小小保民使?”

        李惟俭回道:“徐大人的表功奏折早已发往敝国朝廷,但眼下朝廷在哪里却不清楚,奏折多半石入大海。”

        孙广道:“前阵邸报说高丽朝廷北狩平壤,但本官估计,现在怕是到了辽东了,只是希望不要为倭寇追上。”

        李惟俭不由动容泣下,向着孙广稽首:“敝国深受倭贼祸害,大王蒙尘,此乃我等为臣子之耻,还望天朝能鼎立相助,助敝国复国。”

        其余的高丽官员也纷纷哭泣起来,一齐向孙广稽首。

        孙广和王云鹭赶紧好言相劝,说大明天子决不会抛弃子民,保证会继续支持高丽抗战,这次高丽方面要的军器物质,一定尽力满足,席上的气氛这才缓了过来。

        王云鹭又问起李雍,如何向海外销售丝绸茶叶瓷器之事,这些事颜九最精通,但颜九和王海樱是不能来参加这个酒宴的,而李雍一路上也从颜九那里也打探了许多海贸之事,这时便说来与孙广和王云鹭听。丝绸要么卖给倭国人,要么卖给西洋人,现在与倭国打仗,就只有卖给西洋人了,山东方面如果想做这生意,必须派人去月港和澳门联系西洋人,当然也可以直接把货物运过去,到那边直接找买主。

        王云鹭又说起由于禁海的缘故,山东没有人熟悉去南边的航路,李雍则拍胸脯表示,晋州有的是熟悉海路的水手,其实他想的是颜九的人。

        李惟俭和李雍在酒席上与山东官员们把酒言欢,却不知此时颜九和王海樱遇到了点不大不小的麻烦。因为王海樱是长大以后第一次登上大明的土地,自然迫不及待的想上岸去逛逛,本来李惟俭交待他们不要轻易上岸的,毕竟颜九、王海樱和他们的手下还背着倭寇的名声,但颜九拗不过王海樱,只得带上几个人跟着一起上岸了。

        颜九为了不引起注意,就没带倭人、西洋人和黑人水手上岸,只带了几个华人水手,但他们一上岸,还是引起了注意,这些人皮肤黝黑,身体精壮,腰间还有家伙,而登州府的居民基本都是军户,很多人一眼就看出他们几个有来头。

        守城门的士兵自然也不允许他们进城,最后颜九说自己是高丽船上的人,又塞了些银子,士兵这才勉强同意,但提出要搜身,不能带武器进城。颜九没法,只得让大家掏出火铳和短剑,准备让一个水手拿回船去,但士兵还是要对每个进城的人搜身,搜到王海樱时,出麻烦了。王海樱是女扮男装,扮作颜九的小厮,但那些士兵眼光何等毒辣,搜王海樱的士兵趁机揩油,摸上王海樱的胸脯。王海樱本就是火爆脾气的人,在海上也杀过人,哪里肯吃这亏,一脚下去,那兵士捂着肚子就瘫倒了。

        士兵们顿时鼓噪起来,拿起刀枪就要拿人,颜九没法,只得招呼水手操起短铳和刀剑,那些士兵被火铳唬住了,他们也是识货的,于是退后不敢轻举妄动。王海樱还气不过,又一脚朝躺在地上的那个士兵的命根踢去,一声凄厉的惨叫,周围的一众男人都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颜九带着众人往码头退去,士兵们自然不肯放他们走,但也不敢近前,他们一面派人去向上面禀报,一面尾随着颜九,最后一直跟到码头,看着颜九他们上了船。士兵们面面相觑,没人敢上船去拿人,因为那艘船是一艘巨大的西洋战船,光是船舷的炮窗就有一二十个,就是水军的大福船都没有这么多的炮。

        当王云鹭、李惟俭等人听到禀报赶来时,码头上已经围得人山人海了,甚至水师的战船也出动了。一个军官见王云鹭来了,迎上前跪倒禀报说:“大人,高丽使团中藏匿有倭寇,总兵李大人要求他们交人。”

        【本章阅读完毕,更多请搜索墨缘文学网;http://wap.mywenxue.org 阅读更多精彩小说】

更多完整内容阅读登陆

《墨缘文学网,https://wap.mywenxue.org》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