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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刀斩双棍 (1 / 8)
“长毛”这个绰号,是取长短之长,毛发之毛。
顾名思义,这家伙的毛发天生就比较茂盛,已经到了可以被视为一种明显特征的程度。
可能有人要说了,这武侠世界里,绝大部分人都是留长头发的,怎么就能看出他比别人茂盛呢?
呵,这个你可以自己琢磨嘛。
不过呢……考虑到能将本书观瞻至此的列位看官的操行,我判断你们肯定是一琢磨就要奔那下三路去的,所以等你们琢磨过了呢,我还是得帮你们点出来……
您就想呗,那个年头,到了夏天,酷热难当,这帮混帮会的打手们出门穿个小短褂儿,再把裤腿儿一卷,敞个胸、露个腿的,挺正常的吧?
那在这个状态下,要是有个兄弟胸、腋、臂、腿四处都毛量都很惊人,不是一目了然吗?
“长毛”就是由于这几个地方的毛量异于常人,故得此绰号。
当然了,长毛今天能上台,肯定不是因为他毛长,而是因为他能打,且忠心。
在大啲手下的这些弟兄当中,就数长毛跟他跟得最久,再加上长毛本身也是龙门帮中数一数二的中层打手,那大啲让他上,也是顺理成章了。
只是……大啲也很清楚,长毛虽然挺能打,但要在这“龙头杯”中取胜,恐怕够呛。
即便不去考虑罗渝、董骁、赵迢迢这些帮外的高手,只说帮内……目前大伙儿公认的龙门帮第一打手,也是那鱼头标手下的“飞鸡”……长毛连飞鸡都打不过,谈什么夺冠呢?
或许有人会问,大啲之前不是请到过三字王吗?那他再去雇对方一次,让三字王当他的斗技者,他不就稳了?
害,你以为他没去过吗?问题是人家三字王不接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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