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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九章避讳陋习 (2 / 4)
虽然被压下,但百官们终究是知晓了,他们颇有些惶恐。
因为这等错漏,是真实的。
皇帝一向标榜孝义二字,百官们冒犯了他的祖宗,怎么可能不追究?若真是追究,谁都跑不了。
听闻这件小事引得朝廷上下不安,李嘉为之沉默。
当然他也没有追究,政事堂堂压下弹劾的事,这属于宰相的正常权力范畴,况且也是为了朝廷安危。
“避讳一事,荒唐至极!”李嘉摇摇头,这件事真的是让人哭笑不得。
属于陋习,弊端,确实要改。
唐朝时避讳,真的是到了登峰造极了,不得不改的层度。
一般而言,避讳讲究“二名不偏讳”,这是在《礼记》上的避讳准则。
比如,唐太宗李世民,民部成了户部,而当时的百姓理论上只需要避“世民”二字即可,拆开了“世”或“民”都不用避的,但显然,唐朝并不遵守这样的准则。
在咱们中学课本中有一篇柳宗元的《捕蛇者说》,最后一句话是:
“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
明明是“民风”,柳宗元却写作“人风”,没错,这便是避李世民的“民”字讳。
不仅是写文章要避讳,连传统神仙的名字也要跟着修改,比如我们熟悉的**菩萨,唐朝是直接叫做观音菩萨,以至于现如今也有很多人一直沿用这个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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