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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给兵士们打打鸡血 (1 / 4)
刘禹锡自从到汴州之后就没有闲过,虽然汴州刺史是李煜,可州衙的大小事务李煜全都让他大包大揽,有时候他自己都怀疑,究竟谁是汴州刺史?
李煜将汴州事务交给他其实是有考量的,历史上刘禹锡是大文豪,但是他更想让刘禹锡在朝堂上多有作为,新的“永贞革新”少不了他,汴州正好是历练他处理政务的好机会。
至于李煜,则准备好好整顿一下汴州的武备。
唐朝初期以府兵制为主,《木兰辞》里提到“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指的就是这种制度,平日里耕作,战时征召入伍,花木兰家被选中入伍服兵役,家里又没有年轻男丁,于是她就女扮男装,从军入伍。
但是到天宝年间。府兵制就改成了募兵制,兼职当兵变成了职业当兵。
神策军在汴州有驻军,但是归朝廷节制,李淳一走,李煜能指挥的就只有半府兵制的团结兵和乡兵。
乡兵战斗力是最低的,相比来讲,团结兵的基本素质应该比乡兵更高,要想在短期内形成战斗力,抵御来自淮西那边的威胁,就必须从团结兵入手。
李煜一边喝着这个时代度数不高的酒,一边吃着州衙里的厨子做出来的早饭,一边思考着汴州接下来的形势。
这个时代的酒。。只是谷物混合着酒曲发酵,没有经过蒸馏,度数极低,喝起来就像是后世的黄酒那样,“李白斗酒诗百篇。”看似酒量很大,其实没法与后世的酒相比。
早饭很简单,一碟杂菜,几个炊饼外加一碗飘着几缕菜叶的玉米粥。
“要是芝兰在就好了。”
李煜开始想念皮蛋瘦肉粥了。
“郎君,舅爷来了。”石玉走进来说道。
周忠和韩老三被李煜打发回家,和他们一起回去的还有石玉的一百多个兄弟,石玉自己和高顺则被李煜留了下来,这两人各有各的长处,留在汴州比让他们回京都更有用。
“舅爷?哪个舅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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