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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江水之侧有坞 (2 / 3)
司马光曾有一段议论:“是时唐新与吐蕃修好而纳其维州,以利言之,则维州小而信大;以害言之,则维州缓而关中急。然则为唐计者,宜何先乎?悉怛谋在唐则为向化,在吐蕃不免为叛臣,其受诛也又何矜焉!且德裕所言者利也,僧孺所言者义也,匹夫徇利而忘义犹耻之,况天子乎!”
从这段评价可以看出,“耻言利”是中国古代士大夫阶层的主要思想。这些士大夫多在朝中为官,这种“耻言利”的思想,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中国古代国家运行的规则。
在中国几千年的政治、外交事件中,这种情况屡见不鲜。甚至直到现在,依旧隐隐的影响着国家的运行。
唐朝对于维州事件的处理,还必须将其放在唐蕃两国的大环境中考量。
这时唐蕃两国都已是日薄西山、气息奄奄,就像是两个在泥潭中搏斗了一生了壮汉,此时已是捶捶老迈,剩下的只是在喘息中支撑着不倒下,或者说是撑着不先倒下。
如果谁先倒下,等待他的必然是四周窥视已久的群狼分而食之。所以必然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
这件事情,如果发生在贞观、天宝年间,或者哪怕是发生在武后垂拱年间,以唐朝当时勃勃之势,以这几位帝王强横的性格来说,管他什么协议不协议的,要打便打,要战便战,吃到嘴里的肥肉,先咽下去再说,哪有吐出来的道理?
不论后世如何评价维州事件,这件事情的和平解决,维持了唐蕃两国友好的态势。其后二十多年,吐蕃与唐朝间使臣往来不绝于野,边境上狼烟不起,双方都遵循着“长庆会盟”所定的协约,两国间保持了难得的宁静。
唐宣宗大中三年(849年),也就是维州之议后**。牛党成员杜悰被派到四川为官,这小子就是个吃货,没什么能力(“悰无他才,常延接寒李,甘食窃位已”),但架不住人家命好。
就在他任上,严武、韦皋、李德裕死气白咧弄不回来的维州,又自己溜达回来了。
这时候,吐蕃王朝已经崩盘了(842年,武宗会昌二年),自己国内打的乱七八糟,边疆的事儿根本没人管。
维州守将再次献城归降,这回就没有所谓协议条约、信义为先了,唐朝乐不得的将维州收入囊中。
由于唐朝初期边塞未宁,突厥、吐谷浑、党项压力甚大,唐朝的主要精力都放在西北边防,对于西南诸羌主要采取招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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