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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6 (1 / 9)
        我觉得,勋暮生这个人对于美食没有什么令人信服的鉴赏力。

        他说约会,于是拖着我去一间异常幽幽安静之所在的小院吃西餐。外面疏影横斜,里面暗香浮动,侍者都是洋鬼子,一个个金发碧眼,人高大马。茶具都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骨瓷,是贵族当年最爱的中国青花的样式,仔细一瞧,它们跟青花就好像是电视剧中的数字军团,据说是异母兄弟,却怎么看都不像拥有同一个爹。靠近小轩窗的地方挂着法国进口的手工蕾丝,飘来荡去的,好像老徐笔下康河中永远飘荡着的水草。

        馆子的卖相很棒,就是食物糟糕了极点。没有热量,没有能量,没有味道。似钱大师吐槽的那样:汤水是冰的,冰淇淋热的;除了醋不酸是甜蜜的之外,其他的东西都是酸的,而鱼则像1944年6月9日6:30am的盟军,已在法国诺曼底登陆三天了;肉是亚特兰蒂斯的古城,泡在水中很多年。

        红酒的味道倒是不错,那是勋暮生亲自倒出来的。

        他抬高酒瓶子,在空中拉出一条极其细的抛物线,等冲入醒酒瓶中之后,酸涩的液体马上焕发出花香果海的味道,有那么一瞬间,我好像又回到了老家的院子,那是我爷爷的爷爷留下的东西,青砖青瓦的四合院,除了雕梁画栋之外,院子中还种着鲁迅先生的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外一棵也是枣树。一到春天,草长莺飞,鲜花铺地,水果满枝。

        其实,勋暮生似乎并不是一个好男朋友,至少不是一个风趣幽默并且时不时还会恰到好处不着痕迹的调\情的男朋友。他吃饭的时候有些沉闷,以一种中世纪教士的青涩来品尝红酒,之后就是雪一样安静着的吃饭,刀叉也没有发出任何一点点的响声。

        我吃了三口东西就放弃了用这样昂贵的垃圾填满肚子的想法,可我还是拿着手机给食物拍了照,发上微博。刚弄好,我的手机被勋暮生拿了过去,他正反翻了翻,眉毛挑了一下,声音还飘了一下,“哦!htc的,还是android的,我以为艺人刷微博如果不用iphone系统就对不起观众。”

        我摊手,“iphone太贵,而且4s的语音系统精准度不够,只有英国,美国和澳大利亚三种口音,google就可以校准口音,我这种中国人说的伦敦口音就必须要用这台手机才能运用自如啊!~~~~~~~~~~”

        勋暮生飞了眼神,变成了单纯的鄙视。

        我要拿回来我的手机,他的手掌一翻,按开了照相机,手腕慢慢一动,就把摄像头对准了自己,摆出一张英俊到死,却冷若冰霜的脸,咔嚓一声,弄了张照片,在**中找到自己的号码,设置了头像。

        “作为情人,你总是连名带姓的叫我‘勋暮生’似乎不太合适吧。”

        说着,他要改自己在**的名字。

        我又要夺回来自己的手机,他的手腕轻轻推,就把我的手给打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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