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3章 县城命案 (2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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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3章 县城命案 (2 / 4)
        出了大事了!

        值夜的衙役大惊失色,拖着慌乱的步伐跑出衙门,就着衙门两边挂着的灯笼,看清门前大鼓前站着两个乡下来的小伙,其中一个仍不停地猛敲大鼓。

        “不要再打了!”县衙更夫冲出衙门一声短喝。

        鼓声骤停,周围又恢复往日的宁静。

        不过,此时街头不少已关了的店铺门旁的侧小门,走出些人,提着灯笼往这里张望。

        “什么事?”衙役不悦地问。但他也注意到其中一个还牵着两匹马,那两匹马不停地喘着粗气,偶尔也摇头摆尾,蹬几下前足。

        “我的婆姨被人杀了?”刚才敲鼓的那小伙把鼓槌往地上一摔,蹲在地上呜呜大哭起来。

        婆姨,唐代乡下人对妻子的称谓,当时社会各阶层对亲友的称谓与今天略有不同。

        “可现在县令已下堂回家了,叫县尉、衙役也得等大半天时间呢。”县衙更夫有点为难:“要不,你们先跟我到更夫房里等着。我马上去禀报县令,让他派人去探案。”

        “我叫陆桐,是怀南乡六合村里正。”那个牵着马的小伙阴沉着脸说:“他叫魏康顺,是我村三邻农户。”

        “他的妻子被谁杀了?”

        “现在还不清楚,耆老让我亲自跟他一起来报案的。”

        耆老,相当于今天的乡长一类,但与今天的乡长不同点就是耆老不在唐代在册官吏之列。

        唐代官员编制,最下边的就在县一级。其下的,只算是辅政人员。唐代县尉处理这类案件,其手下,当时既不叫捕快,也不叫不.良人。不.良人是指编制外的便衣人员,也就是辅佐,即常与盗匪混在一起的卧底的人员,因而引起民间误会,被称之为不.良人,其带头的,也被称为不.良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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