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三章 早朝议政 (2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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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三章 早朝议政 (2 / 2)
        刘禹辰率先开口道:“本王出巡数十日,见到西川之地,都在推行变革,兴修水利和道路,造福一方,雄关大军日夜操练,兵马强壮,西川百姓忙于秋收,一片升平景象,让本王甚感欣慰,说明我大汉的变革取得了初步的进展和成效,目前正是群雄割据的紧张时期,我西川当休养生息,鼓励生育,增加人口,屯积钱粮,积蓄财力,练兵备战,因此不论中原如何动乱,我西川都要坚持稳定、发展,不可受外界的影响而终止变革。”

        百官闻言不住点头,均觉得汉王所言大有道理,一时无人奏本。

        刘禹辰说完后,转向百官道:“本王有几件大事欲与众卿相商,其一,本王要在第一次变革基础上,完善变革,设置稍微感动官员行政机制,最突出的就是三权分立,所谓三权,就是政权、军权、司法的分立,众所周知,自商周以来,春秋战国百个小国,都是施行封王制和县令一体制,为了使权力分化,提高各自的履职能力,本王初步决定,设立司法部门,监察院,各郡县都有检察机构,有专门的衙门负责当地的各种案例,比论官员受贿犯法,渎职朝廷权力,还是亡命之徒犯法,百姓纠纷等等,都归于监察部门来负责,有专门破案的提督、捕快、衙役,朝廷监察院下,分有地方司法院、监税司等。”

        “而郡县城池的守军以及各地的大军调遣权归属太尉府和枢密院,郡县设县尉,各地调军授予兵符,无兵符和圣谕者不得擅自动兵,地方军队的兵符分有两半,一半归属将军,一半归属县令掌管,兵符合一,方可动用大军,如县令与县尉有分歧或紧急情况,县尉可通过向上一级将军申请虎符调兵,或请旨出兵。

        “不论司法院提督,还是县尉,在地方都要辅助于县令,以主政的县令为主,这两个部门都不得涉政,军权和司法不得干涉地方行政,如县令要调兵或调查某些案例,两个部门要服从配合!这就是司法、立法、执法三权分立的意思,诸位爱卿可听明白?”

        文武百官都脸色微变,听出了汉王的意思,就是要削弱丞相府下面的官员的权力,谁都清楚,县令主政,包括推行新政、发展经济、规划城池、征役充远、战事怃恤、粮秣调兵、审理案情等等,一个人要负责很多方面,涉及太多的事情,政令不行,延误了许多大事,一旦分离出来,的确能提高办事效率,只是这监察院的职位由谁来担任却又是个问题。

        谁配做上将军、谁能做丞相、谁应是尚书侍郎,每个人心里都有他的一本帐,若是汉王的安排与他们心中推断相差太远,又没有令人信服的理由,便会牢骚满腹心生怨尤,这碗水永远也不可能端得让所有人满意,所以例来开国之君大封群臣这种大喜之时,背后也多多少少总有一些不愉快。

        这时刑部尚书陆贾有些忍不住了,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如今在西川巴蜀各地设有六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

        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物件﹐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

        陆贾担心如果这监察院一出炉,等于把刑部架空起来,那么他这个尚书与门下侍郎,近百大小官员都要官场失意了,他迈出一步,捧着玉笏恭敬道:“汉王,臣有不解,我刑部本是掌管刑罚和律法,如果建立了监察院,职责岂不相互重复,使朝廷机构臃肿,不如由刑部代办!”

        刘禹辰微笑道:“不妥,这监察部不是刑部,分职有很大区别,主要负责侦查、收集情报、监督百官、审理地方刑法案件,以执行律法为主,是执法、判法机关,与刑部立法部门并不冲突,就如同军方枢密院和兵部一样,相互区分,职责各异,如果当有重大案件时,最后的审理和复核,由刑部和监察部共同会审!”

        既有汉王强调和解析,陆贾也不敢多做执拗,退回尚书一排,众官沉吟一下,都觉大有道理,一时无人再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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