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六十八章、茶楼擂争(27) (2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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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六十八章、茶楼擂争(27) (2 / 4)
        中国古人对这方面的研究就很深,轻易不会提前夸下海口;人们深深知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所以,中国人说话做事,通常都会留些余地。

        这可不仅仅是因为谦虚,实在是一种不得已的低调。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是实践常识,其“正确性”需要的首先并不是论证或辩驳,而是理解,是如何用哲学的方式,从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出发去理解它。

        物,谋,事,在,人,成,天,它们在唯物主义哲学中分别应如何定义?

        其实唯物主义哲学也有许多流派,分殊甚远,甚至对“唯物主义”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在如此背景下,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个假问题!

        即使仅就某一流派理论而言,似乎还没有一派有充分的范畴与概念将“谋,事,在,人,成,天”都准确严密地定义得了的,尤其是“人”。

        哲学是难的。美学里也有一名言:(讨论)美是难的。

        知道难,知道难在哪里,应是哲学入门的一个标尺。

        如果局限在特定语境中对上述各日常语汇作特定的抽象,似乎可以绕过“准确严密地定义”这道难关。

        在这个特定语境中,“物”是客观实在,“谋”是一种理性主观活动,“事”是“人”有目的而主动发起并力图控制的主客观实在的交互作用过程,“在”是决定于,“人”是价值评判者、理性主观活动者和使主观(目的)见之于客观者,“成事”是当“事”“人”目的的达成,“天”是客观实在总体及其力量。

        以此为预设,下面解析“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个命题。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论点辨析:“谋事在人”是命题背景,“成事在天”才是命题本身。

        “谋事在人”的作用是在与作为命题本身的“成事在天”对比中产生“人”“天”力量对比意象和强调语气,并没有要表达“事在人为”之类意思的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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