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零四章、十万大奖(6) (2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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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零四章、十万大奖(6) (2 / 3)
        山西巡抚魏允贞在1597年(万历二十五年)上疏指出:宦官出领矿、税,为民祸害。

        魏允贞因此受到神宗的切责。

        1599年(万历二十七年),大学士叶向高上疏要求罢撤矿监、税使。

        同年,吏部侍郎冯琦上奏说:这些矿监、税使不但使贫者断绝生计,富人也蒙受其害,这样下去,势必激起大乱。

        李三才反对矿监、税使的言行,在当时影响最大。

        他于1599年(万历二十七年)就任凤阳巡抚。

        在凤阳巡抚管辖的地区内,有好几个矿监、税使,残害百姓。

        李三才在1600年(万历二**)五月上疏万历帝,揭露万历帝派遣税使、矿监这一弊政的要害。

        李三才任职凤阳巡抚期间,曾经严惩太监陈增的爪牙,罪大的则加以捕杀,打击了陈增的气焰。

        他还奏劾陈增的重要帮凶程守训贪赃数十万银两等罪,使程及其同伙被捕解京,终于伏法,远近大快。

        史书上说,李三才“以折税监得民心”。

        两淮地区发生灾荒时,他经报请朝廷获准,对灾民加以赈济,还免除了应纳的“马价”(一种苛税的名目),因此李三才的言行赢得了民心和朝野正直人士的赞扬,声望日隆,有可能被推举进入内阁。

        齐、楚、浙党一派官员生怕李三才入阁会对自己不利,就连连上疏攻击李三才奸诈贪横。

        顾宪成等东林党人则驳斥这些谰言,于是双方又发生了一场笔墨官司。

        由于一再受到攻讦,1611年(万历三十九),李三才不得已**职。

        这就是当时喧闹得不可开交的李三才入阁事件。

        1620年(万历四**),明神宗死去,朝廷宣布撤掉一切矿监、税使,过去因反对矿监、税使而被处分的官员也酌量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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