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团体解散风波(上) (2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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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团体解散风波(上) (2 / 3)
        除非与重要活动的日程起冲突,所有向颜然发起的工作约,食铁兽无权代替颜然接受或拒绝,必须先经过颜然(欧阳)同意。

        颜然可以接“私活”,但无论什么工作,无论工作是否是食铁兽介绍,食铁兽都会收取固定比例的经纪费用,这个比例为30%,即所有个人资源,颜然与食铁兽7:3分成。

        跟团走的团资(仅限以东风少女为名的团活动),食铁兽额外再收取30%“女团运营费用”,即4:6分成。

        代理期间颜然的所有创作,版权归颜然所有。但所有收益,按7:3与食铁兽分成。

        这个分成条款看上去好像食铁兽挺占便宜的,但看看其他小姐姐们的居间代理协议,你就知道什么是真黑了:

        首先,原则上不许私自活动。所有工作必须由食铁兽安排。两年居间代理,意思就是忘掉你原来那个公司吧。这两年,食铁兽才是你的妈妈。

        其次,艺人作为一个整体参与团活动,所有活动,无论个人资源或是团体活动都视为“团资”,食铁兽收取70%代理费。剩下30%再通过原经纪公司与艺人进行分成。

        ……这还只是最重要的两点。真要扒开协议一条一条谈,食铁兽可是相当的黑。差不多相当于王石生给颜然那协议的两年限定版,当然,稍微好一点点。

        看官可要问了:这么黑的条款,各大经纪公司怎么一开始同意成团呢?

        问题就在这里了。当时成团的日程很紧。食铁兽要跟每家公司谈细节扯皮,最后肯定没时间。所以出道前,食铁兽跟各大公司只谈了一个意向签:就是说你把你公司的艺人交给我用两年。待遇嘛,我们到时候再细谈。

        有点像董源在节目最开始跟颜然签的那个意向签,只定大方向,具体细节不管。

        颜然那个细节约必须要在成团前签,因为如果颜然拒绝出道,意向签也完了,颜然从此不属东风少女,也不属食铁兽的艺人。甚至因为颜然掌管贝拉杨的全部版权,连带着贝拉杨的生前作品公司都没办法插手。

        但其他公司的艺人则没必要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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