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 日记里的秘辛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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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日记里的秘辛 (1 / 4)
        海鲜已经索然无味。象征性地吃了几口,奈莎明眸流转,冲父亲俏皮一笑,安逸便明白了她的意思,醋醋地挥手,“去吧去吧,妈妈永远是第一位的。”

        “爸,不许吃**醋”,奈莎说着,迫不及待钻去卧室去看日记了。

        台灯已开,光线柔和,奈莎按照时间的顺序,捧起第一本。

        母亲的字很规整,带着闺中的秀气,以及跃出纸面的幸福。

        第一篇日记,宪历1988年6月。

        高中的生活总是如此,平淡,枯燥,鲜有变化。我的星座是狮子,不能忍受一成不变的状态太久,一分钟都够受了。我思考用什么接近永恒的方式,来收藏纪念自己的心事?以便多年后还记得自己当时,曾经焦虑、欣喜、困顿、幸福的样子。

        或许,日记是一个不错的途径。暑假就要到了,这是一个全新的开始。

        PS:今天,校园来了一个人,携着春风细雨。

        正如安逸所说,母亲之所以记日记,因为她动了心。那个携着春风细雨的人,大概就是叶廷钧了吧。

        7月3日,天气晴,炎热。

        这一天,我应廷曼之约,去了传说中的皇家园林——丘山园。

        你能想象吗?延绵几千亩的山林河湖都属于一个家族。叶,大概是联邦最神秘也最高贵的姓氏了吧。

        同窗三年,今天我才知道,廷曼是真正的小公主。

        不过我的关注点不在廷曼华丽的礼服和白手套,也不在姿风的曳地长裙,也不是那些穿着昂贵礼服的年轻贵族们,而是一个少年,携着春风细雨的少年。他有着清俊的容颜,一双黑曜石的眸子,装着星辰大海,当他开口时,世界上最美的乐器都要失去颜色,那声音像大提琴。

        他邀请我跳了一支舞,我人生的第一支交谊舞,而我狼狈地踩了他很多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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