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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论差役法 (2 / 4)
原来北宋初年县衙编制并不是后世熟悉的兵、邢、工等等之类的什么六房书吏、三班衙役,那是王安石元丰改制以后才慢慢形成有的。
现下的县衙人员众多,编制繁杂,长洲县衙的吏员编制是:押录或者押司(旧额二人,今以县事繁冗增差不定)、手分(随手所分,差无定额)、贴司、引事、厅子、书司、手力(即厅子、引事名字)。
当直人(轮番散番等,请给于县库,茶酒、帐设、邀喝,请给于税务)。杂职、弓手(充当衙役、捕快一类的交涉,额定一百六十五名)。
牢子(弓手轮差,每月轮差一名充狱具)。
市巡(弓手轮差)、所由、斗级、斗子、栏头(集市收税)、务司、酒匠、栅子、直司(随同主薄催苗税而已)、脚力(凡保正追会之事)、僧直司(承受寺院事件)。
此外还有库子、拣子、掏子、推吏(断案的)、案吏、力手、杂役。
乡村里有乡司、里正、乡书手等等。
这么多的差役只有少部分是长名衙前差役(算是准正式编制),俸禄也很低,每月仅有几百钱。
其余的差役都是“临时工”,没有俸禄,从百姓上三户中凡是有两个丁口之家抽取一人为差役。每番两到三年,轮番应差。
韦六郎便是家有长兄,属于两个丁口之家,正好几年轮到他应差力手,家里长兄重病,他逃避差役回去养家,所以才下了公文将他拘捕归衙。
其实北宋的差役真是一部老百姓的血泪史,下等的差役都是无报酬的被奴役对象,而上层的押录(司)、手分、贴司之类等都是大户人家的子弟来当差。
上等的长名衙前差役不但有俸禄,他们手中的权势还可以贪污受贿,剥削百姓,很多作恶的事情并非官员的意愿。。到得北宋后期,绝大部分的作恶行为都是这些衙门的吏员所为。
长名衙前差役是三等户以上派人充当,偏偏这些人还有俸禄,也能作威作福,鱼肉百姓,而下层的什么力手、杂役等等苦役又是贫苦的下等户充当,却没有一分钱俸禄。
大宋的差役法真是个奇葩,从事长名衙前的什么押司、手分、贴司、仓子之类万一出了差错需要全额赔偿,上等户家中资产不菲自然赔偿得起,而下等户家中一贫如洗,只能从事苦役。
吴梦听完了常县尉对差役的解说,心下不甚唏嘘,在后世引以为豪的公务员在现今的北宋居然是地位低下的差役。。还没有俸禄,那他们不想办法上下其手,如何能过上体面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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