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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二敲登堂鼓 (2 / 4)
朱县令请了镇上德高望重的老道士来看,结果又同时见证菩萨流泪、断香自燃的奇异迹象。然后那道士断言:玲珑镇中,有人犯下了滔天罪恶,致使怨灵不平、神灵发怒!如若不想办法平了这些怨灵的怒气,玲珑镇所有人,都将罹祸滔天灾难!”
“有这等异事?”闻言,府尹王禄的脸色也开始凝重起来,如若这背后真有这等滔天罪恶。那得尽快上报朝廷……只是临近年关,爆出此等大案,怕是陛下会龙颜大怒。
因此怀着沉重的心情,王禄随储少尹一起来到这玲珑镇,一边在县衙查看这朱县令的政绩,一边派人去查这血手印事件。
昨日一天,王禄都在县衙检查账册,看得头昏脑胀。虽知这朱县令不会是什么好鱼,私底下定是有过贪墨,但一来他将账册做得极好,根本就抓不住他一点尾巴,再来么水至清则无鱼,只要不是闹太过,王禄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点御下之道。。他还是知道的。
因此昨日看了一天,今日再看个半日,应该就差不多了,可惜下面的人查那血手印事件没有什么进展,和之前少尹汇报的并无甚差别。王禄正想要不要留储少尹继续在此地追查,就听到有清晰的敲鼓声传来,下人通报,是有人在敲登堂鼓!
登堂鼓,是大秦开宗皇帝秦始宗定下的规矩,言明各府州门外都需设立一登堂鼓,大秦百姓,凡有冤抑或急案者皆可击鼓上闻。一旦登堂鼓被挝,诸事赴台、省立时诉之。
也就是说,一般有案子,直接县衙报案就行;而会敲登堂鼓的,必定是有天大的冤情、或者是急案的人。一旦登堂鼓被敲响。。各级官员必须立马审理。
王禄急急地穿上官袍,走到县衙大厅,与储少尹一起在旁听位置坐好,中间首位,朱县令已经准备就绪,等王禄坐定,就向他行了个揖,然后才宣案主进场。
进来的是一寡妇和她的三个小子,一进堂就一起跪了下来,磕头申诉道:
“民妇乃是玲珑镇本地人,半月前民妇丈夫经镇上‘万物生’当铺介绍,到于府别庄帮工。哪知为陷害‘万物生’当铺,这于府于老爷居然联合此地县令,一起害我丈夫性命,严刑逼供,私设堂审,在民妇与‘万物生’这个中间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丈夫拷打致死!还请大人,还民妇一个公道!”
“放肆!满嘴胡言!本官何时私设堂审,拷打过你丈夫!明明是你丈夫不知廉耻,在帮工间隙偷看人于老爷姨娘洗澡,被人发现暴打致死,他死前还签过认罪书,人证物证据在,休想凭满嘴胡沁来陷害本官!”朱县令看来人居然当面状告自己,又急又气又怕,直后悔当时没有斩草除根!
王禄摆手止住朱县令的话,看着跪在地上的寡妇,柔声问道:
“你可有人证物证,来证明你刚才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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