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9 四起案件 (2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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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 四起案件 (2 / 5)
        “第二个。”宋宁把第二份卷宗给宋元时。

        宋元时看第二个卷宗。

        第二起案件是八月初三,和前一个案件相隔了一个月二十五天。

        死者女性,四十九岁,在自己家后院的被人杀害。后脑被钝器击打两次,头骨有明显骨折。和前一个案件能一起被合并为连环杀人案的原因,是因为这一位死者的腹部也被人切开,掏开了肠子。

        经调查,死者苏吕氏,是街坊里很有名的媒婆。

        七八年来死者每夜丑时左右会起床上茅房。死者在案发的夜里同样的时间起夜去茅房,却被凶手用在他家墙角堆着的一块石头击打了后脑。

        作案顺序和第一起案件类似。

        第三起案件与第二期案件,相差一个月十六天。

        死者施钊伟,三十六岁,举人,预备明年个春闱上考。

        死者死于当日傍晚。据死者妻子所当日死者独自一人从西南门出城,进西山光枫亭读书,并没有约其他人同往。

        当天下午酉时左右,一位登山的老者下山时,看见几只野狗在风亭打架,他还闻到了血腥味,于是过去查看,发现了死者躺在亭子里,上身衣服敞开,肚子被人剖开,肠子拖了一地,也或许是野狗拖的,并不能确定。

        与前两起案件相同,死者后脑也是先遭受钝器击打。

        第四起案件是十二月十九,与第三期相隔整两个月,死者名叫张武,是一名屠夫,专门从各地收猪,杀了以后,每天早上往城南的三个菜市的肉摊子上送。

        死者死亡时间是寅时到卯时,被杀的地点的是西巷的菜市口,早上出摊卖菜的一位老伯发现死者躺在路边。

        肚子被切开,在他身边,还有一头白花花同样被切开的猪。

        由于发现后,人流迅速聚集,现场被彻底破坏,没有留下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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