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68章 劓刑 (3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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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68章 劓刑 (3 / 4)
        “诺!”

        石闵又道:“其三,选官之事。各地方冗官,裁撤之后,理当优胜劣汰,各司其职。地方官吏出处有三,一则自稷下学宫选拔二则据招贤令,入招贤馆选拔,三则官员自行举荐。但凡官吏所出之处,必须力行考核,所考官或举荐者,须对考核之人或举荐之人负责!”

        “选官之事,由中书监冉良全权负责。”

        “臣领命!”

        “其四,邦交、通商之事。大鸿胪秦牧负责此事,校书郎荀稷协助,即日起对晋国进行国事访问,秦牧出使建康,负责与晋国建立通商互惠互利之事,于淮南一带设立通商口岸,降低关税,招商引资。荀稷同时出使成都,与成国建立互惠互利关系,必要时可与成国结盟,遏制晋国。”

        “此外,还应出使燕国、代国。。与之建立盟好关系,在边境一带设置通商集市,除武器装备,铜、铁之外,诸如盐、布匹、丝绸、米粟谷物等商品都可以跟鲜卑人交易。至于西面的仇池国和关陇割据势力,严禁通商,但凡过往之人要仔细盘查!”

        “臣等遵命!”以秦牧为首的鸿胪寺的大臣们纷纷唱喏。

        “其五,禁止买卖人口。要在全国打击贩卖人口,廷尉崔皓负责重新修订法律法规,严刑峻法,针对贩卖人口者,处劓刑(割鼻子),贩卖一人罚钱五百贯!”

        石闵对于贩卖人口的人贩子,还有那些赤裸裸的人口交易可谓是深恶痛绝!

        实行劓刑,罚款五百贯,这一针对贩卖人口的刑罚不可谓不严峻!

        劓刑,是华夏古代割掉鼻子的一种刑罚。

        鼻子是呼吸空气和辨别香臭的器官,鼻子没了,虽然不至于危及生命,但它一方面影响了人的外形,同时对人格也是很大的摧残。在华夏历史上,劓刑实施的时间之长、范围之广,是骇人听闻的。

        劓刑产生的年代极为久远,上古时,就已实施劓刑,《易经》中曾说:“其人天且劓”。劓刑在夏、商时已普遍使用。

        据说,夏时受过劓刑的有上千人。商代盘庚迁都到殷之后,下诏说:“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

        意思是,对那些不仁不义、桀骜难训、一有机会就干坏事的人,轻者割去鼻子,重者处以死刑,使他们断子绝孙,务必使新都城内不再有这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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