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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爬虫乐队 (2 / 4)
进来的是四个头发长到几乎可以和拥有一头柔顺秀发的大姐唐云相媲美的几个小伙子。大热天的却穿着一身黑色的皮马甲。皮裤子,皮靴。
“中暑几率高达百分之八十。”陈震给得出了如下的结论。
“不会的,这几个家伙已经这样一身好几年了,出了明的白痴四人组,除了家里有点钱之外没有一点优点,长的丑的足以吓死法医!”唐雨一脸鄙视的说。
法医的胆子有多大自不比多说,但是能够把法医给吓死了,也足以说明这个这些家伙丑到了什么程度了。
陈震倒是没有怎么感觉,反正所有人在他的眼里只有简单的几个分类,需要保护的,和需要杀死的。
所谓比赛,是这个摇滚街不成名的规矩,乐队可以向另外一些乐队挑战,挑战成功的乐队能够获得一定的积分,而失败则会被双倍的扣掉一部分积分,这个积分的用处非常的多,比如可以用来换大乐队演出的入场卷。
当然,定这个规矩的就是着整条街的拥有者,那个同样也是摇滚迷的老板。
所谓的比赛,就是业内传说之中的飙琴,一方弹奏一段东西,然后另外一方来同样弹出来,只要不出现明显的逻辑错误就算成功,因为人不是录音机,肯定要有弹的不一样的地方,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
遗憾的是,乐乐是整条摇滚街上出了名的手慢人,虽然弹的东西出了名的好听,但是却是所谓旋律派的,没有速度。所以这里也是出了名的挂机升积分地点了,所有有点手速的人都来这里欺负欺负人。
“好吧,我认输了,你们可以走了。”乐乐还是那样笑呵呵的,似乎根本就没把这些家伙放在心上。
“那怎么行?大热天的不来比划几下子就这样走了,这样不合规矩吧。”为首的那个家伙竟然直接进来了,坐在了鼓手大波的那个特大号的椅子上。
“滚起来!”
大波的脾气看来相当的不好,拿着鼓棒就啪的往椅子上一扔,把那个家伙给吓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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