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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彩虹审判(2)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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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小妖晋升真名阶之后,大部分出手的地点,都在那“加图索的巫师塔”的禁魔领域中,所以比起白夜与希德尼娅,夏小妖的真名强度看起来,好似并没有白夜的“灰王”,希德尼娅的“水银先主”那样具有统治力。

        但事实上,这是由于环境因素导致的错误判断,如果在非禁魔区域,甚至是元素之力较为活跃的区域中,夏小妖的真名阶力量将会展露无遗,并且其丝毫不会逊色与“灰王”与“水银先主”。

        要知道,夏小妖的真名是什么?

        “彩虹之歌”!

        这个光从名称就可以判断出,其一定属于元素领域,大概率还与多元素掌控有关的真名,是一个非常强大的真名?

        为什么呢?

        有两点最为明显。

        其一,夏小妖的真名中,含有“彩虹”二字,这两个字含金量就与“灰王”中的“王”,“水银先主”中的“先主”一样,都代表了该真名在某一领域内的绝对优势,是同类真名的顶尖存在。

        其二,同样是“彩虹”二字,在有关元素的真名中,“彩虹”并不是一个可以随意获取的真名,想要在真名的觉醒中,得到“彩虹”的称呼,就要求殊命至少在晋升真名前,熟练掌控有至少五种元素。

        这是一个非常难以跨越的门槛,因为对于施法者殊命而言,走一条单元素的道路,都意味着艰难险阻,都意味着处处费心。

        施法者不像战职者,可以用剑用刀,用盾用矛,决定战职者殊命使用各种武器的限制条件,就是对某种兵器的熟练程度,而这种熟练程度虽然也有自身天赋的影响,但总体上,只要肯勤奋,熟练掌握一种兵器的使用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但施法者可就不一样了。

        首先,如果你没有对某个元素的先天亲和,就需要花费大代价与长久的时间成本,去对某一元素进行契合,直至可以进行修炼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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