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自由之子”(Ⅱ) (2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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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自由之子”(Ⅱ) (2 / 3)
        从亚尔夫海姆到约顿海姆,从事海上走私活动的商船数以千计。

        这些商船大多不具备护航能力,航行在茫茫大洋上,既要防备海盗袭击,还要躲避缉私军舰,担惊受怕苦不堪言。

        即便海神保佑,走私船成功上岸,接下来还要设法把船上的货物存放到安全的码头仓库中避免税警稽查,最后还要设法将这些逃税的货物秘密运往各地城镇进行销售。

        上述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触犯了法律。

        走私业者一旦被警方逮住,轻则罚到破产,深陷囹圄,重则直接被**,尸体吊在码头附近的绞架上示众,长年累月经受风吹雨打,直到腐蚀成骷髅也无法获得安葬。

        在暴利的驱使下,商人们甘愿冒着上绞架的巨大风险,前赴后继投身于走私活动。

        帝国当局的严厉打击虽然未能杜绝走私活动,却也迫使走私贩子们不得不寻求更稳妥的发财途径,为此不惜花费重金寻求保障。

        “自由之子协会”,就是应这种普遍存在的需求而诞生。

        这一横跨威尔诺亚东海岸的庞大黑帮,有的是马仔和打手,既不缺乏武装力量也不缺少情报网络,可以为走私贩子们提供从护航、预警直至销赃的全方位服务。

        走私贩子一旦与“自由之子协会”搭上关系,交足佣金,就好比买上一份航运保险,可以高枕无忧。

        凭借不惮于触犯人间一切法律的大胆,不择手段的狠辣作风,“自由之子协会”通过走私与销赃等非法生意攫取了无可估量的巨大财富,并且毫不吝惜的将绝大部分财富投入于扩充武装和招兵买马,使得“自由之子协会”从人员规模到势力范围急剧膨胀。

        创建迄今不过短短十年,保守估计其会员数量不少于万人,已然成为新大陆无可争议的黑道霸主!

        得知约瑟夫·亚当斯和“狼女士”都是“自由之子协会”的干部,乔安心中的另一个疑团也随之豁然开朗。

        “狼女士”,为何要唆使她的“幽影仆从”在斯诺庄园装神弄鬼,搞得斯诺一家鸡犬不宁?

        答案其实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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