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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准备 (3 / 4)
第二天则搬到宾得镇最豪华的金百合花旅店里居住,不但晚上陪睡的美女档次大大提高,白天还有专人带着他在镇子上游逛、专门介绍贫民居住区域的种种乱象。
到了第三天,有人带着哈特离开宾得镇,住进镇外的一座庄园里。在那里,又换了人教他认识常用文字,包括自己的姓名该怎么写,套话该怎么说,如何与不同种族打交道的注意事项。
从第四天开始,则是一位名叫易斯顿先生的人,为哈特讲解一些专用知识。
这些内容包括面对销赃商人,作为盗匪首领该如何讨价还价、管理手下时,该如何理直气壮的让刺头去送死——甚至在必要时,如何杀死手下来当众立威。
这些话术和思维方式,绝对是以前哈特想都没想过的。
不过,哈特对此并不反感,这些玩意都是马上要用到的东西。
到了一周后的晚上,游侠菲力找到负责教导哈特的老师,问道:“易斯顿,这两天他学的怎么样?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放心吧,很顺利,这个年轻人心狠手辣,斯坦尼少爷的眼光很厉害啊!至于培训,再有两天就好,如果实在不行,明天出发也可以。”
“不过,这个年轻人身上有一种奇特的魅力,他要是做‘鸭子’这一行,一定会让那些贵妇人尖叫起来的——这比做盗匪要前途远大的多。”易斯顿很是可惜的说。
在他看来,让这个年轻人去打打杀杀完全是暴殄天物!要是让他找人来包装一番,让哈特进入格拉城的交际圈,那妥妥就是一棵摇钱树!钱来得说不定比抢劫都快。
这还是因为他的交际圈在格拉城最高只能达到中等层次,和他打交道的人通常都是中等商人和一些贵族家的外围管事,他的首饰店也不是什么高档首饰品牌,都是些大众货色而已。
真正高档货色,就算在他的手里也卖不出好价钱,只能出售给那些真正的高档店铺。
要是他的社交圈能更进一步,让这个年轻人打入贵族圈,说不定能像斐裂大人一样,成为一名弄臣也说不定。
(贵族中有龙阳之好的人很多,这位斐裂大人乃是新任命的宫廷伯爵,据说和国王埃斯顿十三世有些不清不楚的关系。)
易斯顿*罗里奇是一名两鬓斑白的中年人,面貌比他的年龄看起来还大。
明面上,他是一名合法的独立商人,但实际上却是莱斯特男爵的远方亲戚,归属斯坦尼*莱斯特手下,他不是黑蛇,但却曾是莱斯特男爵领商队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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